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2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我部审核发现,公司2016年3月2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亿元到4.6亿元,同比增加124%-152%。公司未按规定在201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一、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
二、因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超过20%,公司在2016年2月27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明确披露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请说明公司在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前是否按规定程序对股票交易异常的原因进行了认真核查,以及异常波动公告未能如实披露有关公司业绩大幅变动的原因。
三、请分析说明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增的具体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3月3日之前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问询。针对你公司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后续我部将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程序。”
对此,公司正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尽快说明问询函中所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2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华龙一号”核电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供货合同,金额合计为13,775.79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完成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基本情况介绍
近期,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电缆”)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签订的《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K3类中压电缆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5,216.96万元)、《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K3类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7,375.79万元)、《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K1类电缆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1,183.04万元),合同金额共计为13,775.79万元人民币。
二、合同对方主要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法人代表:刘巍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17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经营范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02月27日);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合同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标的: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K3类低压电力电缆、K3类中压电缆、K1类电缆
合同合计价款:13,775.79万元
款项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在支付合同款项前,安徽电缆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向中国核电提交支付申请书及相关文件,中国核电在收到支付申请文件并确认无误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双方单位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安徽电缆与中国核电联合研制的“华龙一号严酷环境用电缆产品”获得了《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77),产品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实现了替代同类进口产品,实现了核电关键技术的国产化。安徽电缆成为国内唯一一家通过“华龙一号严酷环境”下核电电缆鉴定的企业。
公司作为业内领军企业,是国内智能线缆品种最全销量最大的供应商,本次为中国核电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项目提供核电站K3类低压电力电缆、K3类中压电缆和K1类电缆,是公司科研能力、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得到认可的充分表现,进一步稳固了公司在核电线缆领域的领军地位,也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六、备查文件
1、《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K3类中压电缆供货合同》;
2、《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K3类低压电力电缆供货合同》;
3、《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K1类电缆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