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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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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6-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临 2016—025

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发布《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6-009),《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2016-010),现再次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具体详见 2016 年 1 月 26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6-009)。

二、如公司 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2015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已于2016年1月26日发布《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10);2016年2月27日发布《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临2015-023)。

三、公司 2015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6年 3月 5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