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6-08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2日下午3:30在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独立董事郝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6名董事均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永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CEO于二龙先生及财务总监汪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于二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CEO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于二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汪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于二龙先生、汪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及相关人员工作进行调整,同时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CEO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CEO,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票0 票,弃权票 0 票。
2、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CEO提名,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票0 票,弃权票 0 票。
3、聘任隋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CEO提名,聘任隋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票0 票,弃权票 0 票。
4、聘任周治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CEO提名,聘任周治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票0 票,弃权票 0 票。
5、聘任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CEO提名,聘任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票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2016-09号)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管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方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方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票0 票,弃权票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2016-10号)
特此公告。
附:
1、组织架构图
2、相关人员简历。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1:组织架构图
■
附2:相关人员简历
(1)袁平东
男,1968 年 12 月生,硕士。历任太极集团销售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核查,袁平东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2)赵全波
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历任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重庆磐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兼)。
经核查,赵全波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3)隋国平
男,1973年9月出生,医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外科医师、麦肯锡(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医疗健康行业联席负责人。现任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迦南门诊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核查,隋国平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4)周治云
男,1973年7月出生,硕士。历任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助理总经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剂营销总监。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重庆方港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核查,周治云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5)贺清凯
男,1970年6月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技术中心主任。
经核查,贺清凯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6)方芳
女,1986年9月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业务经理、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主管,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副经理。
经核查,方芳女士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6-09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CEO于二龙先生及财务总监汪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于二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CEO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于二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汪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于二龙先生、汪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及相关人员工作进行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CEO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CEO,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CEO提名,聘任赵全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聘任隋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CEO提名,聘任隋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聘任周治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CEO提名,聘任周治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聘任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CEO提名,聘任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
1、组织架构图;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1:组织架构图
■
附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袁平东
男,1968 年 12 月生,硕士。历任太极集团销售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核查,袁平东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2)赵全波
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历任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重庆磐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兼)。
经核查,赵全波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3)隋国平
男,1973年9月出生,医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外科医师、麦肯锡(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医疗健康行业联席负责人。现任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迦南门诊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核查,隋国平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4)周治云
男,1973年7月出生,硕士。历任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助理总经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剂营销总监。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重庆方港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核查,周治云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5)贺清凯
男,1970年6月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技术中心主任。
经核查,贺清凯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6-10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方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方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简历。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简历
方芳,女,1986年9月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业务经理、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主管,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副经理。
经核查,方芳女士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其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6-11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向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向海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向海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向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中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袁平东先生、赵全波先生、隋国平先生、周治云先生、贺清凯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各项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CEO,赵全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隋国平先生、周治云先生、贺清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郝颍、唐学峰、王洪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