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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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浙商银行自2016年3月4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见下表):

投资者可以通过浙商银行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等业务。

一、转换业务提示

截至2016年3月4日止,本公司旗下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浙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6年3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4折起,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优惠后实际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其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和费率优惠详细规则以浙商银行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按照浙商银行的规定执行。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浙商银行官网:www.czbank.com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3年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增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工银增利,基金代码:16481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即2016年3月7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3月7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A份额(场内简称:工银增A,基金代码:164813)、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B份额(场内简称:工银增B,基金代码:150128)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注册登记变更、账户更名等操作。

在本基金管理人完成注册登记信息的变更后,将使用变更后的基金名称和对应的基金代码。自2016年3月8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变更为“工银增利债券”,基金代码仍为164812,场内简称仍为“工银增利”。

在基金转换完成后,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转换后持有的基金份额。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增利B份额终止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障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B 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内,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增利A(场内简称:工银增A,基金代码:164813)、增利B(场内简称:工银增B,基金代码:150128)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工银增利(LOF)”)。转换为工银增利(LOF)后,本基金增利B份额将不再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增利B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6]81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增利B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B份额

场内简称:工银增B

交易代码:150128

终止上市日:2016年3月7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6年3月4日,即在2016年3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增利B份额的全体持有人享有增利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工银增利(LOF)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份额转换

(1)份额转换基准日

2016年3月7日

(2)转换对象

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增利A份额和增利B份额

(3)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增利A、增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增利A 份额(或增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增利A(或增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增利A(或增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增利A(或增利B)的份额数×增利A 份额(或增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增利A 份额(或增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增利A(或增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在增利A、增利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工银增利(LOF)份额之日起30 日内,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工银增利(LOF)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和场内的申购与赎回业务,具体日期及业务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