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6-00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并出售增值业务部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现有增值业务部管理层及员工现金出资700 万元,东信股份现金出资 3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延续原增值业务部的所有业务(主要提供与运营商合作的个人传统增值业务及与相关行业结合的增值业务应用及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承接原增值业务部全部人员;同意公司采用挂牌出售方式出售增值业务部资产,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按成本法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增值业务部资产评估价值为306.08万元人民币。

拟成立的合资公司名称暂时未定,以最终工商核定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东信股份出资300万元,占新公司总股本的30%,员工(合伙公司)出资7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70%。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16-00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委托贷款对象: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控股”)

●委托贷款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7.5%

●质押与担保:

(1) 宁波银亿控股以其持有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81)555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2)宁波银亿控股的控股股东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宁波银亿控股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委托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贷款25000万元人民币给宁波银亿控股,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5%。宁波银亿控股以其持有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81)555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委托贷款已于近日发放,相关合同正式生效。

以上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0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短期投资授权规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 权经理层累计不超过最近会计年度末股东权益30%的短期投资决策,其中单笔投资额不超过2.5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8.415亿元人民币,本次委托贷款已经2016年1月12日的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策后实施。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宁波市保税区发展大厦2809室

法定代表人:张明海

注册资本:10亿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装潢材料、电子器材的批发

主要股东:根据宁波银亿控股的《公司章程》,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银亿控股75%股份,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银亿控股25%股份。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宁波银亿控股主要从事物流贸易和房地产开发业务,控股上市公司银亿股份(000981),通过子公司宁波普利赛斯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康强电子(002119)19.72%股权,另外子公司还有宁波银亿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银源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它世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14 年度经过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净利润等:

单位:万元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方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银亿控股的控股股东。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金较为充裕,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风险相对可控的委托贷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除非国家宏观经济持续恶化,导致质押物和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

解决措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经营层指派专部门专人负责本次委托贷款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对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公司、兴业银行及借款人宁波银亿控股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间若“银亿股份”股票价格下跌导致所质押股票市值低于借款本金150%时,借款人需在三个交易日内追加股票质押或提前归还部分本金。若借款人拒不归还借款,公司有权要求处置所质押的股票。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扣减收回的款项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8.415亿元人民币,其中,逾期金额为 3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宁波银亿控股签署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