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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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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6-009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6年3月3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华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7,372,733.53元。

本公司2015年度的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不派发股票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16】609号《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16】61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认为: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价值,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继续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额不超过1亿元,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利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价值,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公司将根据内控制度来降低潜在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浙江赛伯乐等三家机构转让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三板1号基金)、杭州科发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千鹰展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机构合计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公司”)30%的股权。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临2016-01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程凯林等四位自然人转让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程凯林、沈弘、许光辉、李京等四位自然人合计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临2016-01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三佳公司申请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临2016-01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6-010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昌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7,372,733.53元。

本公司2015年度的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不派发股票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16】609号《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16】61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6-011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让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金额:15,380,000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三板1号基金)(以下简称“浙江赛伯乐”)、杭州科发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科发”)及杭州千鹰展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千鹰”)签署《关于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其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30%的股权,其中:向浙江赛伯乐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1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75万元;向杭州科发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50万元;向杭州千鹰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25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调动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按照2015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原值转让给四位自然人程凯林、沈弘、许光辉、李京,拟与其签署《关于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程凯林出资94万元,受让5%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沈弘出资37.6万元,受让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出资37.6万元,受让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李京出资18.8万元,受让1%的三佳公司的股权。

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持有三佳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本公司持有三佳公司60%的股权,浙江赛伯乐持有三佳公司15%的股权,杭州科发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杭州千鹰持有三佳公司5%的股权,程凯林持有三佳公司5%的股权,沈弘持有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持有2%的三佳公司股权,李京持有1%的三佳公司股权。三佳公司仍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概述

1. 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三板1号基金)系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轮值会长单位,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21楼2146室,法定代表人:陈斌,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其中新三板1号基金主要投资于新三板的上市和拟上市企业。

2. 杭州科发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浙江浙大科发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发起并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4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晓锋,目前基金规模7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浙江浙大科发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是由浙江大学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专业投资机构。

3. 杭州千鹰展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3幢701室,法定代表人:张小米,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杭州千鹰展翼的控股股东为杭州绩优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杭州绩优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管理的资金规模为1.5个亿。

4. 程凯林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33062119*********0,程凯林先生目前系三佳公司总经理。

5. 沈弘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33010219*********9,沈弘先生目前系三佳公司副总经理。

6. 许光辉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33032519*********5,许光辉先生目前系三佳公司副总经理。

7. 李京先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33010619*********5,李京先生目前系三佳公司副总经理。

8. 公司认为以上交易各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9. 公司、三佳公司目前与浙江赛伯乐、杭州科发、杭州千鹰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40%的股权。

1. 公司基本情况

三佳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3年3月28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三佳公司的核心业务聚焦油气行业,致力于为油气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定位于泛金融支付和商业智能化建设,重点业务是嵌入式产品、软件系统和集成运维服务。

2. 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持有三佳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本公司持有三佳公司60%的股权,浙江赛伯乐持有三佳公司15%的股权,杭州科发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杭州千鹰持有三佳公司5%的股权,程凯林持有三佳公司5%的股权,沈弘持有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持有2%的三佳公司股权,李京持有1%的三佳公司股权。三佳公司仍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 财务情况

三佳公司最近三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备注:以上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拟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经各方签署盖章后之日成立并生效。

2. 转让价格

向浙江赛伯乐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1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75万元;向杭州科发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50万元;向杭州千鹰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25万元。

为充分调动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按照2015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原值转让给四位自然人程凯林、沈弘、许光辉、李京,其中:程凯林出资94万元,受让5%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沈弘出资37.6万元,受让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出资37.6万元,受让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李京出资18.8万元,受让1%的三佳公司的股权。

3. 转让款支付

以上交易对方承诺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款致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 其他重要条件

在交易对方完成支付对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公司负责督促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并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交易对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2016年12月31日前,公司督促并完成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改,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挂牌材料(因国家主管机构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非公司原因导致的延期除外)。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将所持有三佳公司的40%股权予以转让,进一步梳理和整合非金融IT业务板块股权,将有利于公司专注于金融IT业务发展。

2. 公司将所持有三佳公司的40%股权予以转让,预计将产生786万元的投资收益。(未考虑税费及会计处理等其他因素影响)

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佳公司60%的股权,仍为三佳公司的控股股东。

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转让三佳公司股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6-012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概述

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公司”)系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信雅达”)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发挥资本市场融资优势支撑三佳公司发展,促进其业务创新及长远战略布局,三佳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三佳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三佳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3年3月28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程凯林。

(二) 股权变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浙江赛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三板1号基金)(以下简称“浙江赛伯乐”)、杭州科发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科发”)及杭州千鹰展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千鹰”)签署《关于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其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30%的股权,其中:向浙江赛伯乐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1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75万元;向杭州科发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50万元;向杭州千鹰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佳公司5%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25万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调动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按照2015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原值转让给四位自然人程凯林、沈弘、许光辉、李京,拟与其签署《关于杭州信雅达三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程凯林出资94万元,受让5%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沈弘出资37.6万元,受让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出资37.6万元,受让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李京出资18.8万元,受让1%的三佳公司的股权。

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持有三佳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本公司持有三佳公司60%的股权,浙江赛伯乐持有三佳公司15%的股权,杭州科发持有的三佳公司10%的股权,杭州千鹰持有三佳公司5%的股权,程凯林持有三佳公司5%的股权,沈弘持有2%的三佳公司的股权,许光辉持有2%的三佳公司股权,李京持有1%的三佳公司股权。三佳公司仍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 核心业务及同业竞争

三佳公司的核心业务聚焦油气行业,致力于为油气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定位于泛金融支付和商业智能化建设,重点业务是嵌入式产品、软件系统和集成运维服务。

未来三佳公司将在油气行业进行创新,探索3B+C模式(3B:大企业客户为中石化、中石油,中企业客户为10站以上的中大型石油公司,小企业客户为10站以下的小型加油企业,C端即为车主);在B端致力于油气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做深行业做精产品,包括成品油销售端,探索油库、油田的信息化;在C端的运营除了会员管理、油卡充值、油品买卖、移动支付加油外,探索汽车保险、汽车信贷和汽车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

三佳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也不属于公司核心业务。三佳在新三板挂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的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 财务数据

三佳公司最近三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备注:以上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挂牌方案介绍

三佳公司拟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成股本,由全体股东享有。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变更完毕后,股东成为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同时,原来的一切债权债务和一切权利义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三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四、 控股子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申请挂牌的原因

三佳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吸引范围更广、数量更多的投资者,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 不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

鉴于三佳公司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且三佳公司的业务、资产规模相对公司业务、资产规模偏小,三佳公司挂牌后,不会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2. 不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鉴于公司的各项业务目前均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三佳公司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且三佳公司的业务、资产规模相对公司偏小,三佳公司挂牌转让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同时三佳公司挂牌后,有利于树立企业品牌,促进市场开拓。因此,三佳公司股票挂牌转让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3. 三佳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 风险提示

三佳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还需要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程序,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6-013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2月22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目前,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