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8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通知,近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970,000股质押给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另将原质押给必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11,768,364股因2014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目前处于锁定状态),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本次股权质押融资目的为实际控制人投融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07,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6%。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048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