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012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0217号,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函》的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经营模式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1、根据年报显示,公司拥有重庆市主城区长江石板坡、嘉陵江石门、嘉陵江嘉华大桥以及长寿区长寿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上述三座桥梁的收费按照收费协议定期向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收取;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的收费按照约定向长寿区交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请公司以列表的方式披露前述公路的剩余收费年限、本年度收费金额、收费测算标准,并说明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工程建设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年报显示,公司并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及机械设备,主要依靠资金、项目管理优势独立或联合其他公司承接工程。请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项目管理优势,进一步说明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的盈利模式;(2)公司自身并不具备施工队伍及工程机械,如何独立承接工程建设项目。
3、年报披露,针对公司经营的道路桥梁经营期陆续届满,原有路桥业务萎缩,公司在大股东的支持下拟收购9个光伏电站项目。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光伏电站收购的最新进展;(2)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形成路桥收费与光伏电站双主业,请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光伏行业现状说明业务转向光伏电站的主要考虑以及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影响;(3)报告期公司工程建设收入同比大幅下降,请结合公司工程所在地城市发展状况补充说明公司工程业务下降的主要原因、拟采取的对策及工程业务的未来发展前景。
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4、年报显示,2013年9月公司与重庆市北碚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管理北碚组团I标准分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期限不超过36个月。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
三、关于公司财务信息
5、报告期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81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9.61亿元。请公司说明上述科目所包含的具体交易事项以及是否需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6、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3.45亿元,请公司结合经营模式,说明存货包含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应的BOT或工程项目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及时对《意见函》所述相关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