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05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邱贤成先生的辞职申请,即日起邱贤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邱贤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由公司副总裁赖生平先生代为履行。
二、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三峡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购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快车”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三、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06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邱贤成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邱贤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其辞职申请,自2016年3月8日起邱贤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职务。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邱贤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副总裁赖生平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07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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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1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购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快车”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中:
1、拟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购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快车”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3.60%。该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银行”)保证理财本金不受损失,并根据约定条件向公司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由三峡银行承担。
2、拟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购买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3.60%。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预期收益分为保底利率(1.35%)和浮动利率(2.25%)两部分。
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3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05)》)。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分别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清寺支行,前述两家银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三峡银行 “财富快车”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3.60%。
2、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3.60%。
(二)产品说明
1、三峡银行 “财富快车”理财产品本金委托信托公司投资同业存款。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即:三峡银行保证理财本金不受损失,并根据约定条件向公司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由三峡银行承担。银行根据客户持有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投资收益进行一次性分配。如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的,提前终止日为理财到期日,收益按照理财计划存续的实际天数计算。如兑付日为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可获得年化收益率3.60%,其收益分为保底利率(1.35%)和浮动利率(2.25%)两部分。该产品浮动利率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天下午发布的黄金价格挂钩,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波动区间(“期初价格-400美元”至“期初价格+400美元”的区间范围),则该产品可获得浮动利率2.25%的年化收益。公司的理财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由银行一次性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三峡银行“财富快车”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三峡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计付理财收益。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
2、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招商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及保底利率提供保证承诺;如因发生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突破波动区间,则存款到期获得的浮动利率可能为零,该产品实际收益将低于预期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20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