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16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24号公告。
截止2016年3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