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38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数量为1,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本次发行价格为18.75元/股。
2、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016年3月11日(T日,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3月15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16年3月10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网址:http://www.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阅读2016年3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v-t.net.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