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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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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1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蔡华相执行董事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赵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欣新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王宁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峥律师和王宁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6-01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本行于2016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表决截止日为2016年3月8日。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赵欢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赵欢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

附件:

赵欢先生简历

赵欢,男,1963年12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2016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公司业务部综合管理处处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分行行长,2011年3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2014年1月起先后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