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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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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版)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何干良、高春凤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拟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集团”)部分生产经营性相关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杭氧股份,证券代码:002430)自2016年2月18日开市起停牌。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市国资委简复[2016]第16号),杭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杭氧集团将其持有部分土地、房屋和设备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由评估机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

2016年3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和公司收购杭氧集团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6年3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关于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公司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杭氧股份,证券代码:002430)于2016年3月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