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6-00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本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根据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于2016年3月8日通过以下议案:
一、同意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在有关债券额度的有效期内,根据资金缺口与债务调整目标,择机分批发行。
二、授权厦航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债券品种发行相关事宜。每次发行相关债券前,厦航应提前向本公司报备相关信息,以便本公司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应参与审议董事10人,实际参与审议董事10人。经参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