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董事徐德复先生、王广基先生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俊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佰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周佰成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周佰成先生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周佰成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800万股股权进行质押,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额为7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年。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现拟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三年,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1,800万股股权(包括公司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配股12,000万股股权)对上述合计不超过17亿元理财产品进行质押。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5,000万元,期限2年;继续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期限2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20,000万元、10,000万元、30,000万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0,000万元、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3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9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周佰成先生简历
周佰成,男,1974年11月出生,数量经济学博士。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吉林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常务理事。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20,000万元、10,000万元、30,000万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0,000万元、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3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9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20,000万元、10,000万元、30,000万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0,000万元、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3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9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刘树森
经营范围:铁矿石、石膏、助磨剂、缓凝剂、粉煤灰等经销、煤炭批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53,737,985.08元,总负债为3,326,335,579.14元,净资产为-72,597,594.06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50,072,685.36元,净利润-123,657,535.9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34,085,902.47元,总负债为2,960,708,710.14元,净资产为-126,622,807.67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7,799,537.54元,净利润-54,025,213.6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61,439,889.74元,总负债为1,764,406,939.17元,净资产为1,197,032,950.57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54,105,321.69元,净利润31,346,018.3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69,438,863.851元,总负债为1,682,964,537.88元,净资产为1,186,474,325.971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4,952,093.92元,净利润-10,558,624.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53,508,432.46元,总负债为3,647,337,963.95元,净资产为1,706,170,468.51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477,380,448.74元,净利润85,387,343.4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97,313,408.8元,总负债为3,632,250,722.43元,净资产为1,665,062,686.37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27,313,417.48元,净利润-41,107,782.1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和龙市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制造批发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保健食品、药材原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0,660,557.61元,总负债为40,924,580.86元,净资产为69,735,976.75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926,132.84元,净利润-17,610,493.2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4,940,524.13元,总负债为37,492,767.44元,净资产为77,447,756.69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3,513,634.76 元,净利润7,456,858.2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水泥预制构件除外)、水泥包装制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93,236,478.66元,总负债为699,685,197.65元,净资产为393,551,281.01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10,768,378.03元,净利润7,288,259.9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74,982,629.08元,总负债为735,967,768.56元,净资产为339,014,860.52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7,557,698.2元,净利润-54,536,420.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39,3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9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5日
至2016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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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10、11、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6年3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2、4、5、6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6年1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3、7、8、9项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6年3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4-1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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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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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