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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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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深圳众禄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投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金融”)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众禄金融从2016年3月11日起正式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众禄金融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的申购、定投、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众禄金融的规定为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于同日起参加众禄金融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网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二、本次增加众禄金融为代销机构的基金包括:

注: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暂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上述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请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申购费率优惠

1、参与基金

除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和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其余上述基金均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2、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6年3月11日起。

3、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众禄金融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众禄金融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与众禄金融协商后另行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众禄金融,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众禄金融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开通定期定额业务:

1、参与基金

除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B类、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和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其余上述基金均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活动自2016年3月11日起。

3、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是指投资人通过众禄金融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众禄金融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

(3)众禄金融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众禄金融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众禄金融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众禄金融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参加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参与基金

除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和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其余上述基金均参加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2、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6年3月11日起。

3、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众禄金融定投上述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众禄金融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4、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公司新增的基金产品是否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与众禄金融协商后另行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众禄金融,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众禄金融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第一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2016年3月14日为本基金的2016年第一次受限开放期。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2、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3、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4、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限于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50份。

2、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50份。

3、场内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网上交易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销售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及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通过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aboutus/ssemember/memberlist/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6年3月15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第十一个受限开放日即2016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5%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与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具体确认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4、投资人在本次受限开放日可以在已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直销柜台、电子直销及代销机构对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进行基金转换,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5、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6、基金管理人将于受限开放日后第2个工作日(2016年3月16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7、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公司网址:www.py-axa.com 。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浦银收益C、浦银增利(LOF)在公司

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人长期以来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支持,并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6年3月11日起,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通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基金C类、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全天24小时接受业务申请,当日15:00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日受理。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本公司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构成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持有者,选择通联支付渠道开户的各银行卡持有者且持有者已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

2.2适用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进行定期定额投资。

2.3申请方式

2.3.1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的投资者和选择通联支付渠道开户的各银行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3.2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登录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投扣款三方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4扣款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

2.5扣款时间

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期及时间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6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电子直销平台交易账户绑定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通联支付渠道各银行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上述基金暂停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时,该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否暂停,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2.7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实际扣款日对应的本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具体的申购费率和计算方式请见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8费率优惠

投资者使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通联支付渠道各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实收定投申购费率应不低于0.6%;原定投申购费率低于0.6%或规定适用固定费率的,则适用原申购费率。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及时进行公告。

2.9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交易定投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况。 

2.10解约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终止定投业务,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3 基金销售机构

3.1 场外销售机构

3.1.1 直销机构

1)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4.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4.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4.3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邮 编:200020

客服专线:4008828999 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4.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