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债券代码:112164 债券简称:12河钢01
债券代码:112166 债券简称:12河钢0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16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3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钒钛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如下:
为充分发挥公司钒钛资源特色优势,打造世界钒钛产业领先企业,公司决定将承德分公司钢铁产业与钒钛产业实施分离,组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钒钛分公司”。以新设分公司为平台,充分发挥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采用清洁钒生产新技术扩大钒产业规模,在巩固、优化公司现有钒钛产品(氧化钒、钒铁、钒氮合金产品及钛精粉)的基础上,本着横向更宽、纵向更深的原则,加大钒钛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引进资金和国际先进技术,开发有市场潜力的钒钛新产品,主要包括:全钒液流电池、钒电池电解液、航空航天级钒铝合金、高纯氧化钒、钒系颜料等等,实现钒钛产业链全品种覆盖,使公司钒钛产业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上达到并保持世界先进水平。
1、分公司名称
暂定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钒钛分公司”(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
暂定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经营范围中适用于新设分公司的经营项目,即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五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的生产、销售;冶金工业原料(冶炼白灰、纯碱、硫酸铵、液碱、硫酸铝、高纯铝粒(粉)、冶炼用钢、石墨、硫磺、高纯铁粉、高密度电极等化工原料及炉窑关键耐材)、备品、备件的采购。
3、分立资产、人员情况
将承德分公司提钒和钒钛产品加工工序的全部固定资产和相关人员一并划入钒钛分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债券代码:112164 债券简称:12河钢01
债券代码:112166 债券简称:12河钢0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9日14:30
(2) 网络投票的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8日15:00至2016年3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于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30人,代表股份6,417,184,7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433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1,208,3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14%。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6,417,184,7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433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两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16,667,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5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1,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050%;反对5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64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0%。
议案2.00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16,755,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4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9,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4878%;反对4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81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0%。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