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决定,自2016年3月11日起,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479)参加以上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证券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招商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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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关于实施特定投资群体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特定投资群体提供投资理财服务,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3月 11日起,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二、适用基金及优惠费率
1、适用基金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224)。
2、优惠政策
对于通过直销中心申购上述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统一实施为原申购费率的2折,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2;若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代销机构及直销机构
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一、通过代销机构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内容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华泰证券、湘财证券、华福证券、中投证券、华融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微众银行14家代销机构协商决定,自2016年3月11日起,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224)参加以上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以上各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费率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最低享有1折优惠,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最低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除平安证券、微众银行外的上述其他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上各代销机构了解更多费率优惠信息。
该活动解释权归以上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
二、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内容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224)开通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销售,并实施对该基金产品的费率优惠。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申购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224)的投资者。
2、具体费率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以上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上述基金产品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上各直销机构了解更多费率优惠信息。
该活动解释权归以上各直销机构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直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平安银行
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3月11日起,旗下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邮绝对收益”)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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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等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等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交通银行、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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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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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16年3月11日为本基金的第3个运作周期内的第1个受限开放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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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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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亚银行、晋商银行、银河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中泰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新时代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浙商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首创证券、国金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江海证券、中投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网信证券、天风证券、国海证券、民生证券、东兴证券、国信证券、华融证券、开源证券、华安证券、万联证券、华宝证券、天相投资、北京展恒、杭州数米、和讯科技、深圳众禄、上海好买、同花顺、天天基金、万银财富、诺亚正行、北京增财、上海长量、深圳新兰德、中期资产、一路财富、钱景财富、中信期货、宜信普泽、创金启富、中经北证、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利得、北京君德汇富、中山证券、联讯证券、宏信证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6年3月11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第3个运作周期内的第1个受限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3月11日为本基金的第3个运作周期内的第1个受限开放日,即在该日15:00 前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 以后不再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本基金在第3个运作周期内的第1个受限开放日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0%(含),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3、基金管理人将于受限开放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9、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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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本期开放日为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7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额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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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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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5.1.2 场外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晋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华福证券、中投证券、华融证券、首创证券、微众银行。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6年3月1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