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6-02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岭南园林;证券代码:002717)于2016年2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目前,公司初步确认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涉及标的所属文化创意行业,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0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3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2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