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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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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6-020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16年2月29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6年3月8日10: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刊载于2016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1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877.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0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640.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937.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00%。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为28,836,339.2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376,743.70元。母公司本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944,286.45元,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9,490,062.9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12,086,574.48元。

公司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

2015年,公司虽然扭亏为盈,但因为2013、 2014年度亏损较大,公司2015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对现金分红条件的具体规定。

因此,经研究,公司201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就本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就本次《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申请银行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16年至2017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仓山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转让、保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和开立美元信用证等业务,贷款年利率以银行通知的利率为准。公司管理层在执行本议案时,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在2016年至2017年度,超出本议案内容的新增贷款,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相关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以上银行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意提名叶兰昌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6,901,049.59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78,776,024.1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6,743.7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具体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15年度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1日下午14:30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 2016-02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16年2月29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下午在福州市软件园C区28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柱烜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15年度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5年度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 2016-02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公司2015年度

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15年度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15年末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部分存货已无转让价值,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处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该等应收账款列为坏账损失。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年末余额大于2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金。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将应收账款区分两个组合,组合1为未逾期应收账款及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组合2为逾期应收账款,对于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2,按照逾期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确定计提比例如下:

注:逾期起始日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定。

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为两个组合,组合1为各类押金、保证金和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组合2为其他往来款,对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确定计提比例如下:

本公司将应收保理款分成两个组合,组合1为融资方、债务方有提供存单、银行汇票、仓单、重大资产等质押确保未来无风险的情况,视为无风险类应收保理款,对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为其他的应收保理款,组合2按客户欠款是否逾期未收,以及欠款已逾期的期数划分以下各类客户风险类型:正常类(未逾期客户)、关注类(超过付款期未超过宽限期等)、次级类(逾期 6个月以内)、可疑类(逾期 6-12个月以内)及损失类(逾期 12个月以上)等 5种风险类型客户,以已逾期账龄区分各类风险类型客户制定相应坏账计提比例。组合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计提及转销情况:

1)应收账款

母公司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87,998,538.53元 ,根据坏账准备金计提政策规定比例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金128,423,213.63 元,年初坏账准备金余额为 101,603,877.10元,本年新增计提27,174,645.53 元。

此外,本期应收账款355,309.00元确认为坏账无法收回,对应坏账准备金核销 355,309.00元。

2)、其他应收款

母公司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3,777,947.971元。根据坏账准备金计提政策,全年计提坏账准备金 117,795.10 元, 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956,869.58元, 因部分其他应收款无法追回,本期核销坏账准备3,316.8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账面余额301,233.71元。

2、本核算期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计提及转销情况如下:

(二)存货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原材料及产成品等库存存货,以及已开工或存货已发出但预期无法与客户结算的发出商品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母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对本核算期内存货(含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本年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9,982,640.36 元,转销跌价准备金20,483,260.44 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金额186,556,641.35 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金12,572,742.71元。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三) 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年末账面余额为133,965,024.06元,年末减值准备金余额为3,500,000.00元,年初计提减值准备金余额为3,500,000.00元,主要是本公司对子公司北京捷运信通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3,500,000.0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由于当期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金。

(四)固定资产

截止201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保值保全程度良好,账面价值真实地反映了资产的使用价值,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母公司本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6,318,211.41 元,占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的202.39%,占年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25%。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坏账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5年度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6-02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举办2015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世平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吴正潘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邱晖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晓东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吴炳康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6-025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年3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41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下午 15:00 至2016年4月1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投资者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会议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邮编:350003

联系人:汪晓东、陈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会议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6、审议《公司2016年申请银行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7、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6-026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

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3 年、2014年度

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公司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止 201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690.10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7,877.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7.67万元。

三、 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2015年度,公司面对严峻的形势,紧紧围绕“扭亏为盈”的年度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措施,扭亏为盈。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1、出售子公司股权

为确保公司实现扭亏为盈,2015年公司继续贯彻对不盈利或前景不良的子公司进行关、停、并、转处理的战略方针,并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对控股子公司——西安三元达海天天线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

同时,公司持续投入的Nanocell等4G新产品研发因运营商投资推迟导致研发投资回报周期延长,为降低经营风险,改善公司业绩,提升盈利水平,我司于2015年9月成功转让福建三元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85%股权以促进公司未来更好地发展。

2015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福建三元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资产为房产)转让,此措施有利于我司收回投资成本,优化资产结构,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未来更好地发展。

2、优化产品结构,确保公司传统优势业务

2015年,公司紧紧围绕核心竞争力,采取集中策略,不盲目追求收入规模,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拓展高毛利产品在重点市场的突破,求强求精,集中资源维持发展优势业务。

3、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

2015年,公司继续维护和拓展无线网络优化覆盖产品主营业务市场,主要销售产品为数字光纤站及光纤分布。通过一年努力,开拓铁塔市场已初见成效,其中室分天线在福建、黑龙江、湖南、内蒙、四川等省份实现零的突破;无源器件在福建、河北、黑龙江、湖南、内蒙等省份开始销售。同时,我司通过研发、设计等手段实现产品功能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可靠性、降低产品成本,进而形成差异化竞争的优势,为产品销售奠定坚实基础。

4、做好人员优化,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首先,依据业务规划,在保障核心人才的前提下对人员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次,随着业务结构调整,进行人力资源结构匹配,以确保在人员数量减少的同时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和完成;再者,依据年度战略方针及重点工作内容,调整和确定管理层考核内容,以绩效导向来推进年度目标的实现。

5、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6月29日,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筹划工作,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更具市场空间的商业保理项目,在保持传统通信设备制造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金融领域新业务,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该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受理阶段。

6、 新业务蓄势待发

为了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江苏深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保理服务业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服务业务。

四、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规定“13.2.10 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2016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6-027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吴炳康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叶兰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兰昌,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学士、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和第六届)、深圳仲裁委员会证券专业仲裁员(第三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兰昌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