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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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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定-2016-0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8,53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为专业从事防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防雷工程的设计和安装,提供防雷产品和防雷工程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公司主要产品为SPD产品、接地产品、避雷针等防雷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电力、石油石化、新能源、航天国防、建筑等基础产业及新兴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息防护主要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

1、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及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并根据销售情况和客户需求预测统筹利用产能的生产模式,以营销中心的客户订单为基础安排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所需原材料及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具体采购由物流中心实施。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印制板、塑胶件、五金材料,该类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

根据ISO90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2007标准,公司建立并实施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定期评审、物料的受控采购、采购成本管理等环节。公司由公司物料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研发部门对现有供应商质量、交期、服务、技术等定期评估及管理,并定期进行主要供应商现场审查以及专门的风险审查,以保证供应商原材料供应的品质和服务。公司每一类原材料至少有3家或以上的合格供应商,并且持续地优化合格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并根据销售情况和客户需求预测统筹利用产能的生产模式,按产品类别又分为新产品生产模式和定型产品生产模式。

新产品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按照客户需求规格书,组织公司研发、工艺、质量、物料、制造等部门对客户要求进行初步评审;客户确认后制定项目任务书、实施研发工作;严格按照NPI(New Product Introduction)流程进行相应的过程控制和评审,保证研发和生产工艺的稳定性;生产阶段,所有产品交付严格按照管理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过程控制,小批量生产后逐步进入批量生产。

定型产品生产模式:公司通常在取得客户订单后,根据订单要求下达物料采购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并对生产计划进行跟进、调度、控制,及时协调处理客户交付事宜,保证客户交付周期。

此外,由于公司产品批量生产的特点,为了统筹利用公司全年产能,提高生产效率,按照行业惯例,公司依据生产计划生产部分需求量大的通用产品或配套大客户提供需求预测的产品,以便更好地服务客户,掌握市场先机。

(3)、销售模式

公司以自主品牌开展防雷业务,防雷业务按类型分为产品销售业务、工程业务。目前公司以国内业务和直销为主,公司产品外销主要为直接出口,客户主要为配套大客户海外子公司及其代工厂,产品外销受该类客户在全球范围内的生产计划安排所影响。

公司产品定价分为新产品定价和定型产品定价两种模式。其中新产品定价采取成本加成的方法,即根据客户定制的产品性能标准、工艺要求,在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前期技术投入等因素,在保证一定的毛利率水平基础上,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定型产品定价主要参考上一年该产品价格,与客户协商后,下调一定幅度确定价格。

公司产品销售分为配套大客户销售、行业销售、区域经销销售,防雷工程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信息防护运营。

配套大客户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以配套大客户模式为主。配套大客户主要为行业内规模大、具有较高行业地位的电子设备制造商,而非防雷产品的最终用户,其将防雷产品作为电子元器件应用于其生产的电子整机产品中。该类客户对防雷产品需求量大、信用良好,采用直销方式。

行业销售模式:由于防雷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通信、电力、石油化工、新能源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由于该类产业行业集中较高,目标客户明显,为防雷产品的最终用户,为此公司成立了专业拓展部,按行业划分,利用公司整体资源开拓配套大客户之外的客户市场,采用直销方式。

区域经销销售模式:对于上述两种模式之外的客户市场,如建筑行业市场等,由于客户比较分散、目标客户不明显,公司将国内市场划分为6大区域,主要采取买断式经销销售模式进行市场开拓,作为公司总体销售战略布局的补充。

防雷工程业务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息防护具备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双甲级资质,防雷工程业务一般由其运营。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分析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防雷产品属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中“信息类”所列明的“保障云计算、物联网、新一代信息网络以及面向三网融合的安全产品”、“与新一代移动通信有关的设备关键配套件”。

2、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与市场地位

我国雷电防护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行业内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不高,竞争格局比较分散。由于不同的行业对应用环境和运行要求不同,其防雷应用行业标准不同,认证标准不一,防雷产品跨行业应用门槛较高,从而造成雷电防护行业较为分散的局面。

防雷产品应用广泛,目前主要应用于通信、电力、石油化工、新能源、航天国防、建筑、轨道交通等基础产业。由于不同的行业对应用环境和运行要求不同,其防雷应用行业标准不同,在下游不同行业中防雷产品的竞争格局也不尽相同。

理论上说,只要用电的地方,都需要防雷产品。目前防雷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电力、石油化工、新能源、航天国防、建筑、轨道交通等基础行业,该类行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安全运行的责任重大,其对防雷产品具有刚性的需求,产品需求具体又分为:①增量基础设施投入对防雷产品的需求;②存量基础设施对防雷产品的更新需求。

(1)通信行业。通信行业技术发展快、设备更新周期短、覆盖范围广;移动通信基站数量庞大,许多地处偏僻的基站无人值守,设备遭雷电破坏后维修成本高;局端设备是整个通信网络的传输节点,受雷击损坏后影响范围广、损失大,因此运营商对雷电防护的需求非常明确,工信部也对通信行业采取符合性认证的强制性雷电防护措施。因此通信行业的雷电防护市场化程度高,市场发展成熟,防雷企业竞争主要以产品性能、质量、服务为主。

(2)建筑行业。由于行业分散,居民的整体雷电防护意识不高,其对专业化防雷产品的性能要求较低,主要由建筑开发商自行配置防雷产品。为了降低成本,开发商通常只配备简单的防雷产品,在该行业防雷产品竞争主要以同质化的价格竞争为主。未来随着国家对物联网、三网融合、智能楼宇的进一步推进,每幢建筑物都将成为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如果节点中某一个核心传输设备受损,将会影响整片网络。在此背景下,专业防雷产品的刚性需求将会涌现,行业竞争格局也将随之改变。

(3)电力行业。电力行业因为电网覆盖范围广的特性,必须采取雷电防护措施。从传统电力领域来看,由于大部分雷电防护属于高压领域,进入该领域需要取得高压操作相关的许可证。从新能源发电领域来看,由于我国新能源行业刚刚起步,行业标准还处在制定阶段,雷电防护多采用国外标准,国外品牌防雷产品占据主要市场。但随着我国新能源行业雷电防护标准的逐步建立完善,越来越多有技术优势的国内企业将在该领域与国外品牌企业竞争。

(4)航天国防行业。随着国家加强军队的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国防信息技术在军事通信、指挥控制、卫星导航、卫星测绘和军事物流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和电子产品的应用催生了航天国防行业对防雷产品的刚性需求。由于航天国防行业涉及到生产企业的保密资格、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军工产品认证,目前进入该行业的防雷企业数量有限。

(5)石油化工行业。石油化工行业由于高危易爆的特点,其对雷电防护的需求也十分强烈。防雷企业SPD产品进入该行业的核心应用领域需拥有CNEX防爆合格证。石油化工行业对雷电防护的需求主要在炼油、储油和输油环节,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等企业对防雷企业有入网认证要求。

防雷产品跨行业应用门槛较高,防雷企业一般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开拓某一行业,并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再向其他行业扩张。如本公司在通信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目前已拓展到新能源、航天国防、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

3、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

(1)周期性

防雷产品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通信、电力、石油化工、新能源、航天国防、建筑、轨道交通等行业,该类行业的发展周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息息相关。在防雷产品覆盖率比较高时,其产品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在防雷产品覆盖率比较低时,国家对雷电防护规范的强力贯彻,会导致行业对防雷产品的需求远快于行业投资增长,周期性不明显。同时,作为基础行业电气设备和电子设备的防护产品,主要防雷产品SPD需要及时更换,才能保障生产安全运行,因此在SPD产品覆盖率较高时,其市场需求来自于更新和新增投资,新增投资部分与下游行业的景气度高度相关。

(2)季节性

由于雷暴日主要集中在每年6月-10月,加上第一季度新年、春节因素影响,防雷产品需求通常下半年要高于上半年。此外,防雷产品下游应用行业由于财政年度因素的影响,通常年底执行本年度的决算和制订下一年度的预算,下半年采购防雷产品较为集中。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5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品牌形象得到了全面提升,同时也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增长持续放缓的大环境下,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977.28万元,同比下降2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7.91万元,同比下降17.43%,同向下降源于国内通信建设进度计划调整,市场需求有所延后与放缓。

公司管理层秉承为中华民族争光的企业宗旨,公司制订了“再出发”的战略,坚持雷电防护主产业的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推动和开展电磁防护、特殊安全防护产业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发展,积极开拓除通信领域以外的国防、电力、新型能源、充电桩、城市照明、石油化工等等多个领域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军品供应商和配套其他领域市场核心供应商,向国防、电力等行业客户提供具有GJB以及国际认证的产品,满足国防需要以及电力行业、城市照明、新型清洁能源的市场需要。

1、国防领域

公司不断加强国防领域的雷电防护、电磁防护等相关技术研发、应用的推广与市场开拓。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专门负责国防建设领域的雷电防护技术与产品应用推广与市场开发;形成专有系列的产品序列和技术应用环境。

2、电力行业

公司开展全方位的技术产品推广,包括智能雷电监测系统应用、行波故障定位系统、电力二次防雷技术应用;同时开展电力雷电防护的多项课题研究,实现更高层面的雷电防护技术应用研究。

3、城市照明领域

公司在节能改造等方面展开全面技术研发,陆续推出了系列化的照明组件防雷SPD并已经通过配套方式将产品与技术推向市场,并获得大量应用;同时推动产品的出口和海外国家承建项目的应用。

4、新能源领域

公司为新能源设备商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为客户提供符合配套要求的定制化要求的SPD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添置了生产、研发、检测设备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了生产加工能力、研发检测能力、产品品质控制能力;加大了与公司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企业并购等相关工作;加大了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派出多个技术和营销团队前往亚洲其他国家、欧洲和美洲进行业务考察、技术合作交流和市场开拓。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尤其是互联网+的时代,促使和推动了智能通讯、物联网络、智能建筑和智能网络的发展,使得信息安全、大数据存储、信息传递链路保护等尤为重要。公司结合现代化互联网技术应用,推出了系列化智能雷电监测系统和雷电预警系统,可以形成自组网网络应用环境和数据平台,同时可以与客户的专有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通讯,满足客户的各类特殊需求,开拓相关应用市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