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24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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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面临的竞争状况、经营方针及战略
1、发行人面临的竞争状况
(1)印染纺织业
印染纺织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目前国内印染行业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尤其在低端市场领域,由于企业数量较多,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目前国内印染行业正处于一个竞争整合阶段,划分明晰、占据绝对优势的品牌格局尚未形成,行业内上市的几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均低于1%。
随着节能减排压力的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加速、劳动力成本的上升,粗放型增长企业将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经营压力。同时,随着2010年新修订《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的施行,粗放型增长企业的扩张将进一步限制,经营压力的加大和扩张的受限将使一些企业被迫关闭或者被收购,纺织印染行业的整合进程正在加速。行业的有序整合将有利于产品和原料价格稳定及提升产品的价格,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整个纺织印染行业无序竞争的实质,为行业中规模和技术领先的企业带来市场机会。
公司是浙江省纺织印染龙头企业之一,年可加工印染布10.00亿米,公司产业配套完善和生产规模集中,印染纺织等主营业务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子公司航民股份连续多年被授予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十佳企业”、中国印染行业“竞争力二十强企业”等荣誉称号。2014年,航民股份印染纺织收入达到26.79亿元,并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成份股和上证300指数成份股,航民股份先后荣获中国印染行业“二十强企业”称号、全国印染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企业先进奖。
(2)热电生产业
发行人所产热电主要自用以及供应给瓜沥临港工业园和江东工业园内的部分企业使用。发行人自用热电部分与其印染业务相配套,该部分热电需求相对稳定且具有排他性,可以使公司印染纺织相关产品生产不受热力不足、拉闸限电等因素影响,为公司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了及时有效的配套保障。对外供电部分,发行人已与国网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供电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全部实行上网发电,电价由物价局核定。萧山区经济体量较大,且经济增速较快,2012年-2014年GDP分别为1,611.72亿元、1,663.53亿元和1,728.32亿元,2012年-2014年GDP增速分别为10.1%、8.3%和8.1%,电力需求饱和,电力需求与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同步性,发行人发电非自用部分与周边发电厂不存在明显的竞争。对外供汽部分,主要通过供热管道输送蒸汽给瓜沥临港工业园和江东工业园周边企业使用,对外供汽业务具有较强的客户稳定性。
(3)珠宝首饰制造业
在黄金饰品等珠宝首饰零售领域,境内珠宝首饰市场已形成了境内品牌、香港品牌、国外品牌珠宝企业三足鼎立的竞争局面。目前,国内黄金珠宝高端市场主要被卡地亚(Cartier)等国际珠宝巨头所垄断,而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中端市场则竞争激烈,各大黄金珠宝公司纷纷加快销售渠道的建设步伐,扩大品牌影响力,以便迅速占领市场。
在黄金饰品加工方面,市场竞争亦比较激烈,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深圳百泰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泰”)、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珠宝”)。深圳百泰系于2000年成立的集首饰研发、生产加工、批发及零售于一体的大型黄金首饰企业,2013年深圳百泰黄金饰品加工能力超过200吨;金叶珠宝为融黄金珠宝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品牌加盟为一体的上市公司,2014年金叶珠宝黄金类首饰销售金额83.62亿元。目前上述两家公司在加工能力、市场份额等方面均好于发行人。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发行人已在设备投入、品牌建设等方面陆续加大投入,主要依靠成本优势、地理区位等优势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差异化发展策略。
2、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公司按照“聚焦核心业务,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坚持稳定印染、热电、黄金饰品三大主业的领先优势,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行业,并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在主业方面,一是依靠技改升级和节能减排,不断做优做强印染主业,巩固和提升在中国印染行业的龙头地位,实施纵向一体化战略,根据自身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纺织、热电、海运等配套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二是依靠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探索与旅游行业相结合,进一步做大做强金银饰品行业,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努力发展成为中国金银饰品行业的领导者。
在多元化方面,坚持“内引外联、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依托现有产业链,拓展贸易、物流等生产服务业;抓住机遇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符合市场趋势的金融、投资等现代服务业;扩大实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深度融合,走产融结合道路。不断提升建材、宾馆、金融投资等非主体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占领特定的细分市场,力争发展成为新的主业。积极寻求新旧产业发展的结合点,以现有产业为出发点,向上下游产业延伸,抓住政策放开的机遇,精心培育市场空间广阔、符合企业实际的新兴产业,优化集团产业结构。
(三)主要产品与服务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印染纺织
印染纺织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浙江省印染纺织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印染纺织业务的核心运营主体为上市子公司航民股份。2014 年,印染纺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毛利69,408.77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达到66.49%,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
发行人印染业务主要涉及对以化纤布为主的坯布进行漂白、染色、印花等。业务模式以受托加工为主,即由委托方提供坯布,公司按照委托方要求对坯布进行染整处理,并收取加工费,目前公司染费平均水平在3.5元/米左右。2014年公司受托加工业务产量占当年总产量的90%以上。此外,公司也进行少量的自产坯布印染和外购坯布印染。
随着中高档面料等印染项目的投产,近年来公司印染产能不断增强,印染产能由2010年末的80,000万米/年提升至2014年末的100,000万米/年。同时公司新增产能得到良好消化,2012年-2014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均维持在97%以上。
发行人印染业务生产成本以原材料、水、电力蒸汽等为主。在原材料方面,委托加工模式下,原材料主要来自委托客户,少量辅料主要来自周边采购;自行生产模式下,采购主要采用低位一次性大批量采购,选用大公司为主,约占采购量的80%,特殊小批量原材料实行零星采购,约占采购量的20%。结算方面,公司多以现款结算,部分小批量货到付款。定价参照市场和同行价位,就低定价。在用水方面,公司生产用水主要由萧山自来水厂供应。在电力蒸汽方面,电力蒸汽主要由控股子公司航民热电、钱江印染的自备热电系统提供,电力蒸汽占公司印染业务成本的25%左右,采用自主供应的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
发行人染色类产品主要销往面料经销商、织布公司和服装公司等。位于中国轻纺城的面料经销商为公司最主要的客户,该渠道的收入占公司印染总收入的70%以上。公司所在的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距离亚洲最大的纺织品集散中心绍兴中国轻纺城仅10 公里,萧绍地区印染力占据全国印染产能的50%,而公司化纤布料成交量占中国轻纺城该类产品成交总量的8%左右。结算方面,公司一般以现款结算,账期为10天左右。同时依托轻纺城这一平台,公司易于获得大量市场信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近三年来公司积极拓展客户,印染纺织产品销售量稳步增长,2012年-2014年印染纺织产品产销率分别为84.26%、100.00%和100.00%;同期,印染纺织业务收入实现平稳增长,纺织印染业务收入分别为244,669.88万元、268,938.10万元和270,569.46万元。2012 -2014年公司纺织印染业务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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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印染和纺织行业工艺流程差别较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成品质量与生产效率。最近三年,公司积极调整和更新设备,改造落后生产线,提升产能效率;利用自身经验加强市场原材料信息收集,准确把握原材料需求和价格走势,吸引供应商竞价,低价购入染化料、煤炭以及部分生产设备,有效控制成本支出;同时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内销市场。产能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控制使公司纺织业得以在保持业务利润稳步增长的同时,毛利率稳中有升。
2、热电
公司热电业务主要由航民股份负责运营。在热电生产方面,公司将采购来的煤,经处理后输送到循环流化床锅炉中进行燃烧,产生的次高温次高压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继而带动发电机做功,利用企业所建的输电系统向电网输送电能;与此同时,汽轮机做功后的排气利用企业所建的供热管网为下游用热电单位提供热能,通过上述生产活动及与之配套的服务获取必要的利润。供电价格由物价局定价;供汽价格根据煤价浮动及环保费用投入增加,综合考虑后自主定价。发行人热电业务主要动力原料为煤炭,主要向秦皇岛等地采购,采购价格一般随行就市。
截至2014年末,航民股份拥有锅炉14台、发电机组10台,总装机容量为9.3万千瓦,在满足内部热电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将剩余热电供应于周边印染厂。2012年-2014年公司热电业务经营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12年-2014年该业务收入分别为22,339.51万元、20,534.00万元和20,823.29万元,以供汽收入为主。
3、黄金饰品等珠宝首饰
公司黄金饰品等珠宝首饰业务主要涉及黄金戒指、手链、手镯及项链等饰品的生产销售,黄金等饰品业务运营主体包括控股子公司航民百泰、航民百泰销售和尚金缘珠宝等。公司黄金饰品业务可分为代工业务和自主品牌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自有品牌业务拥有自有品牌加盟店130多家;代工业务方面,2014年公司加工黄金约74吨。根据中国黄金协会统计显示,航民百泰在2013年度中国黄金首饰加工量十大企业中排名第三。
代工业务方面,公司按照客户订单进行定量生产,款式多由公司自主设计,少量按照客户设计图生产,产品售价一般依据交易所黄金报价及加工费而定。2012年-2014年,公司代工生产的产成品销售给上海张良、苏州明源、无锡富豪、兴化中金及台州圣牌等珠宝经销商。代工业务实行月度结算;对于代工业务,公司按照加工费记营业收入。
自主品牌业务方面,公司自主设计、自主生产黄金饰品,并冠以“航民首饰”品牌,产成品主要通过加盟店销售。自主品牌业务,公司对加盟店公司不收取加盟费,而对加盟商在每件产品的基础定价上加收2元/克的加工费。截至2014年末,公司拥有自有品牌加盟店130多家,主要分布于浙江、上海、北京、江苏、江西、福建、安徽等地。目前公司自主品牌业务规模相对于代工业务仍较小。自主品牌业务实行现货交易,资金回笼速度较迅速。对于自主品牌业务,公司按照销售单价记营业收入。
在原材料方面,公司黄金来源主要包括交易所采购和租赁。交易所采购的黄金适用于锁定产品售价的订单,为避免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可在订单签订完成后立即在黄金交易所买入黄金,以锁定加工费的利润空间。租赁的黄金适用于未锁定产品售价的订单,公司可向银行租赁黄金,在订单交货时立即在交易所买入等量黄金用于归还,避免了金价变动的风险。目前,公司黄金存货以租赁黄金为主,自有黄金规模相对较小,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维持自有黄金规模变动不大。2012年以来,随着发行人黄金饰品业务的迅速发展,为保障原材料的正常周转,发行人黄金存货规模迅速增加。2012年末-2014年末,发行人黄金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758.32万元、40,340.25万元和63,700.82万元,黄金存货占原材料比例分别为26.62%、63.92%和71.62%,黄金料规模逐年增加且在原材料中的占比逐年上升。在结算方面,发行人黄金存货采购以现金结算为主。
黄金饰品等珠宝首饰销售业务是发行人营业收入最主要来源。2012年-2014年,受行业波动因素影响,公司黄金饰品等首饰销售收入波动较大。2012年-2014年公司黄金饰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97,203.45万元、723,875.42万元和635,537.44万元。2013年,因国际金价在二季度出现大幅下跌,引发国内“抢金潮”,带动了黄金饰品的消费,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2.24%;2014年,受国际市场黄金价格大幅回落等影响,发行人黄金饰品等首饰销售收入下降12.20%。
4、稀贵金属
发行人稀贵金属业务的经营主体为控股子公司萧山稀贵,主要涉及从阳极泥中提炼铜、金及银等。截至2014年末,公司电解铜的产能为1.5万吨/年,黄金的产能为0.12吨/年,白银的产能超过160吨/年。2012年-2014年,萧山稀贵铜产量分别为0.33万吨、0.19万吨和0.22万吨;黄金产量分别为34.79公斤、16.35公斤和27.65公斤;白银产量分别为164.35吨、101.49吨和95.30吨。2012年以来,受下游铜价下跌等因素影响,该业务利润空间不断压缩,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公司开工率相应降低,电解铜大幅减少。预计稀贵金属冶炼业务未来经营环境仍不乐观,出于战略调整需要,公司管理层将该业务停产。
2012年-2014年,发行人稀贵金属业务收入分别为107,116.36万元、51,522.95万元和46,846.60万元。
5、房地产及其他业务
(1)房地产
2012年-2014年,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经营主体为衢州航民房地产和航民凯厦房地产两家公司,该业务对公司的利润及销售贡献均很小。
2013年9月,公司在四川绵阳以收购股权的方式,取得绵阳凯厦科光电器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绵阳市的合计28,032.78平米的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居住70年,公司于2013年末将0.86亿元土地款支付完毕,项目计划于2015年年底正式启动。
衢州航民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为衢州望江园项目。该项目定位为高端住宅项目,项目分六期开发。航民望江园项目一至四期已于2012年前售罄交付;五至六期2013年竣工验收,尚有54户未销售,未销售面积21,428.12平方米。就现阶段来看,房地产业务对公司收入的贡献较小。
发行人房地产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建筑材料及设备,主要的建筑材料有钢筋、水泥、建筑装饰材料、园林绿化材料、设备材料等;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是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下游客户主要是个人消费者。
2012年-2014年,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收入分别为269.04万元、4,811.36万元和2,529.80万元。
(2)其他业务
除以上业务外,发行人还经营煤炭销售、住宿与餐饮等业务。公司发展煤炭销售业务主要是为印染及热电等业务提供资源配套,2012年以来随着纺织印染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煤炭交易量相应增加,其中自用煤炭量占采购煤炭总量的比例在70%左右;公司拥有航民宾馆及顺德仙泉酒店两家四星级酒店,公司餐饮及旅游服务收入较稳定。
(四)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
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包括印染纺织、热电生产、珠宝首饰制造等方面。
从收入构成来看,珠宝首饰制造和印染纺织是目前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2012年-2015年1-9月,珠宝首饰制造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03%、64.78%、62.55%和65.03%,印染纺织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0%、24.07%、26.63%和30.92%。发行人2012年-2015年1-9月期间业务收入的构成及规模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六、(一)、3、盈利能力分析”。
(五)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要求办理相关行业经营资质证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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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运行情况
发行人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形,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
公司己依法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十二、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独立性,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十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采购
1、2012年-2014年,发行人所发生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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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作为关联交易定价基础。
(二)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2012年-2014年,关联方担保方面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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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统计中,关联方不包括子公司;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统计中,本公司包括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2012年-2014年,关联方资金应收应付款项方面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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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
近三年,发行人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及其关联方航民控股占用8,797.60万元。由于2012年发行人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亏损较大及股利分配等原因,2012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较2011年末减少7,098.35万元,至-2,038.02万元,2013年末-159.18万元,无法达到分红条件。由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性质为航民村的集体企业,主要负责航民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的资产属于航民村全体村民所有。因此,尽管2012年末、2013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无法达到分红条件,而根据惯例2012年-2013年期间公司通过资金往来的形式分别向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航民控股合计提供资金8,640.00万元以便股东进行分红,进而主要形成上述资金占用。
就资金占用问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及其关联方航民控股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再新增对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同时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所占用资金。若承诺单位未按照上述承诺日期足额偿付完毕所占用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而导致对债券持有人利益造成直接损失,承诺单位自愿对前述债券持有人损失进行全额赔偿。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及其关联方航民控股已偿付完毕上述资金占款,且未新增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二)资金拆借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24,072.46万元,其他应付款82,834.88万元,资金拆借款项较多。发行人在《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了资金拆借及占用的决策权限及程序、信息披露、风险防范制度等内容,采取了必要的措施规范公司资金拆借活动。
在决策权限方面,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决定公司资金拆借总额(含与同一单位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累计交易金额)1,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的资金拆借。公司资金拆借总额(含与同一单位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累计交易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下或者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的拆借资金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资金拆借总额(含与同一单位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累计交易金额)在2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拆借资金交易,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决策程序方面,各所属企业、外部企业或单位向发行人财务部提出资金拆借申请,发行人财务部核实后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出书面意见,提交发行人财务总监签批后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报送审批,批准后财务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
在信息披露方面,根据《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公司应在每个年度股东会上,向股东披露年度发生的拆借资金总额、拆借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公司进行发行公司债券等公开融资活动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拆借资金总额、资金拆借使用情况、拆借资金盈亏情况。在资金拆借活动发生重大违约、重大损失等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作出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并通知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该次公司债券发行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在风险防范方面,根据《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未经发行人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外拆借资金。发行人审计部应组织财务部定期开展对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拆借业务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每季度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同时,《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对内部资金拆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改进建议等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如发现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监督检查部门有义务立即报告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股东会,公司应立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对外担保
发行人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进行担保的情形。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5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总金额为30.91亿元,对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担保余额为19.09亿元。2015年9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占其2015年9月末合并口径净资产(未经审计)的90.1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2012年-2015年9月,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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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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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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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2012年-2015年9月末,母公司财务报表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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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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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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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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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报表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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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5)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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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口径)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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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发行规模为4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额度不超过4亿元,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3亿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改善资金状况。
(一)偿还贷款
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及债务情况,发行人拟定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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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银行贷款。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更快地扩大产销规模,降低经营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张,营业收入多元化。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0,764.36万元、1,118,334.43万元和1,016,937.51万元,复合增长率12.00%。为保障原材料供应,实现综合采购、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企业的生产效率,发行人须进一步加大日常生产中经营活动以及在建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供给、积极加强科技研发的投入。为了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更好地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把握公司新一轮开发的机遇,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安排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运转、扩大生产规模及提高产能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与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一)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农行萧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协议》,约定发行人于农行萧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委托农行萧山支行作为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1、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协议》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受托管理人于2015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协议》约定,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共同委托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监管;为保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受托管理人有权对发行人、监管银行各自履行本协议下的职责进行监督,有权随时查询专项账户;发行人应当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集中存于专项账户中,专项账户仅用于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受托管理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工作人员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发行人和监管银行应当配合调查与查询;发行人一个月内从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万元时,发行人应当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应当于专项账户开立后每月向发行人出具专项账户对账单,并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于2015年7月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应当持续监督并在债券发行后每季度检查一次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应该至少在每年6月30日前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年度报告并予以披露,年度报告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等内容;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发行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随着发行人近年来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发行人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流动资金得到充实,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母公司流动比率将从0.31提升至0.70,合并口径下发行人流动比率将从1.21提升至1.35,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
(二)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66.52%,增加至72.31%,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48.30%,增加至50.54%;发行人母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0.18%,增加至32.01%,合并口径下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3.70%,增加至14.80%。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但发行人长期债务比重增加,债务结构将得到大幅优化。
(三)节约财务成本,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在国际大宗商品物资价格持续波动,地缘政治动荡,输入型通胀压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国内市场利率仍存在上升的可能。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利率上升带来的风险。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可调整资本结构,进一步发挥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发挥财务杠杆的调节作用,使企业获得更大的资金收益率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及2015年1-9月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