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6-012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6年2月29日发出,并于2016年3月9日下午13:30时在桂林路406号2号楼9楼909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钱大治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99,739万元,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88万元。每股收益0.125元,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5.17%。
合并会计报表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5,320万元。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88万元。
合并会计报表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20,643万元。
2015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784万元。
同意公司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1,326,835,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49,092,900.03元(含税)。
五、关于公司设立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设立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
目前公司聚焦智慧城市多个行业领域,按三大板块进行业务组织与管理。通过设立以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设计与研发为主要业务的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有利于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原则,从顶层设计与规划入手,协调各事业群及子公司的子系统解决方案,从而推动公司成为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运营商。通过设立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将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整组提效、降低营运成本,更好地发展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相关业务。从而积极推进行业级解决方案的顶层设计、产业链整合、自主研发和市场营销,做大做强以售前、咨询和设计为主的业务模式,带动公司的智慧城市产业快速发展。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分公司设立事宜。目前该分公司名称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预先核准。
六、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刚、倪子泓、于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4名。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6-014)。
七、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费人民币148万元。
八、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九、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及最低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有效期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15)。
十、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含公司下属企业的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循环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进出口押汇、远期结售汇免保证金额度等,子公司授信额度由母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批准之日后,自银行批准综合授信之日起一年有效。
十一、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015年公司支付内控审计费用38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16)。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6-013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3月9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九届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1、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6、关于设立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数翊信息技术分公司的议案;
7、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
9、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
10、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13、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1、作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谨慎审核后认为:
(1)该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认为: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现了公司依法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管理理念,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监事会审议了公司有关涉及关联交易的预(议)案,认为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临2016-014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无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刚、倪子泓、于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该议案还将按规定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云赛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均在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之内。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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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郭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4幢
主营业务:管理本公司上海的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98,439万元,净资产为336,4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81,4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7,071万元。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蔡小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98,522.0002万元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001号第七幢
主营业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卡应用、多媒体通信及智能化系统集成等领域的软件、系统开发及四技服务,数码电子及家电、智能卡及终端设备、照明电器、灯具、电光源的销售及技术服务,音响、电子、制冷设备、照明、音视频、制冷、安保电子网络系统工程(涉及专项审批按规定办)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本企业及控股成员企业进出口业务(范围见资格证书)。(涉及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由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披露年报,其主要财务数据以其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谢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715万元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广兴楼1412室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服务,电子电器产品及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09.51万元,净资产为787.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3,469.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4.14万元。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主营业务: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40,363.72 万元,净资产为625,107.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02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9,384.69万元。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代表:蒋松涛
注册资本: 人民币26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1号楼三层
主营业务: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计算机集成及网络的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53,656万元,净资产为513,0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4541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彼此间签署的合同执行。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关联交易的授权和事后报告程序
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间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发生的不超过25,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损害和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函;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2016-015
900901 仪电B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及最低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有效期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02、900901 证券简称:仪电电子、仪电B股 公告编号:2016-016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1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99号上海海悦酒店3号楼一楼宴会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1日
至201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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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大公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云赛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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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406号2号楼9楼
联系人:胡慧洁、于柯维
联系电话:021-34695838、34695939
传真:021-62982121
邮编:200233
3、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