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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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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1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王征宇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李梓丰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姜建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分两笔发放,每笔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1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17”号临时公告。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4.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4.3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17”号临时公告。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17”号临时公告。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1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17”号临时公告。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是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建设位于蒙古国阿尔泰省及科布多省境内阿尔泰—达尔维(四标165km及五标98km)公路工程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是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了满足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亿元),并同意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其《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关于议案5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18”号临时公告。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项目施工和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上述各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业务。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张志国、丁波、王涌、姜建平认为:鉴于一公司、四公司、五公司、六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是为了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1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1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4,083.74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四公司担保49,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44,153.0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五公司担保15,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15,167.32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六公司担保13,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0万元(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69,921.0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70,921.06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王征宇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李梓丰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姜建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分两笔发放,每笔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4.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4.3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1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法定代表人:宁长远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5,1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一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340.09万元,负债总额为68,172.43万元,净资产为20,167.66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286.18万元,净利润272.64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807.00万元,负债总额为58,457.26万元,净资产为20,349.73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240.02万元,净利润182.05万元。

2、四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法定代表人:栾庆志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50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954.23万元,负债总额为60,632.38万元,净资产为19,321.86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314.77万元,净利润520.85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8,902.51万元,负债总额为79,084.87万元,净资产为19,817.6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128.34万元,净利润495.79万元。

3、五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金山堡

法定代表人:单志利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10万元,本公司持有五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888.16万元,负债总额为40,044.04万元,净资产为15,844.12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532.03万元,净利润496.2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953.27万元,负债总额为57,812.43万元,净资产为24,140.8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700.34万元,净利润222.47万元。

4、六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曲德春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六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658.64万元,负债总额为23,020.86万元,净资产为6,637.78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037.94万元,净利润102.58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986.69万元、负债总额为27,250.27万元、净资产为6,736.43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595.81万元,净利润98.6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分两笔发放,每笔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4.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4.3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为两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大厦支行申请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1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项目施工和经营的需要,同意上述各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业务。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张志国、丁波、王涌、姜建平认为:鉴于一公司、四公司、五公司、六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是为了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的授信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69,921.0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2.40%;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5%。公司合计担保数额170,921.06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一、四、五、六公司营业执照

4、一、四、五、六公司2015年末报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1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古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亿元)。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增资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受资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蒙古公司

蒙古公司增资目的:为了满足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

增资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亿元)。

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王征宇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李梓丰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姜建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三、增资情况

投资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亿元)。

投资形式:股权投资

资金来源:自筹

增资后结果:按2015年12月31日的汇率计算,增资后蒙古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061.35万元,公司仍持有蒙古公司100%股权

四、被增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增资后,蒙古公司将能够满足现阶段阿尔泰—达尔维(四标165km及五标98km)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

本次增资对蒙古公司短期内的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