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2016-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6-010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4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各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逐项予以落实;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多名交易对方向公司提出终止或修改本次重组方案意向,为此公司正在与全部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调;由于本次资产重组涉及交易对方数量较多,尚未与全部交易对方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是否调整或终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6年4月30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是否调整或终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