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6-006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航机电
股票代码:002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16年3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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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座1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坚
注册资本:416,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2731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各类飞行器、发动机配套的机载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机电产品的销售;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机电设备及系统、专用车、电动车、制冷系统、摩托车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生产、研发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座1层101室
邮政编码:100028
联系电话:010- 5835487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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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14年11月24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7月22日,发行人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有关议案。
2015年11月18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额度及股份发行数量的议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259,900万元,发行总股数调整为不超过179,488,948股。
2015 年11月25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额度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229,900 万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58,770,716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未来发展潜力,为公司积极推进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丰富公司的业务产品,积极探索外延式扩张,扩大市场占有率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还能够显著地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931,172,208股,机电系统直接持有本公司401,964,14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17%;机电系统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89,942,924股,机电系统直接持有中航机电401,964,14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9%。机电系统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5.5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机电系统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二、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存在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航机电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机电系统直接持有中航机电401,964,14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17%,所持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二、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89,942,924股,机电系统直接持有中航机电401,964,14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9%。机电系统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5.5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机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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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航机电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机电系统持有的中航机电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后,机电系统直接持有中航机电401,964,14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中航机电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10-58354876
联 系 人:张政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坚
2016年3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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