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01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独立董事刘来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独立董事吕小侠女士代为表决。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年度报告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定,拟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5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761,452.54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394,245,945.12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925,605.76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38,139,463.29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9,942,328.61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71,315,44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0.1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13,154.43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七)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八)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亿元(含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并购借款及子公司借款),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此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向具体商业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以及资产抵押(含存货、房产、地产及其他资产),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中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3亿元;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两家借款合计不超过1亿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九)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1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控股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201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4)。
(十)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目前募投项目进度,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5)。
(十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定期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6)。
(十二)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严肃、青雷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7)。
(十三)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使用504,461,301.6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2,127,119.13元,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余额93,710,000.00元,未转付一般户的非公开发行费用余额3,2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58,967.91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417,147.13元。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临018)。
(十五)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看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临019)。
议案(一)、(三)、(五)至(九)、(十二)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01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陈海青、刘岩、崔雪莲出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761,452.54元,加上年末未分配利润394,245,945.12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925,605.76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38,139,463.29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9,942,328.61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71,315,44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0.1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13,154.43元。
(四)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亿元(含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并购借款及子公司借款),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此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向具体商业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以及资产抵押(含存货、房产、地产及其他资产),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中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3亿元;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两家借款合计不超过1亿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1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控股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201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4)。
(七)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5)。
(八)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银行定期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6)。
(九)监事会以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17)。
(十)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使用504,461,301.6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2,127,119.13元,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余额93,710,000.00元,未转付一般户的非公开发行费用余额3,2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58,967.91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417,147.13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临018)。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01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16年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冠豪纸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纸业”)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控股子公司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条码”)与珠海市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豪纸业”,两家公司合称“珠海冠豪”)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冠豪纸业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珠海冠豪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1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
(一)冠豪纸业
公司名称: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4号财政大楼11楼
法定代表人:黄阳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067,275.97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敏纸传真纸原纸、无碳复写纸原纸
2015年度,冠豪纸业总资产为36,685万元,总负债为12,87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813万元,净利润为1,488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冠豪纸业 100%股权。
(二)珠海冠豪条码
公司名称: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珠海市旅游路2603号第六栋1-3层厂房
法定代表人:陈成伟
注册资本: 6000万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3月31日);条码及数字产品研发,生产;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证经营项目)。
2015年度,珠海冠豪条码总资产为19,485万元,总负债为12,67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814万元,净利润为-632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珠海冠豪条码78%股权。
(三)珠海冠豪纸业
公司名称:珠海冠豪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珠海市旅游路2603号第六幢5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伟
注册资本:1500万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3月31日);电脑及其配件、打印机耗材、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普通机械、音响器材的批发。
2015年度,珠海冠豪纸业总资产为5,217万元,总负债为3,83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84万元,净利润为-24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珠海冠豪纸业78%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但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01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专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
201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3月9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其中包括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金额3亿元,该部分发行时不直接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净额为382,756,600元,全部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使用504,461,301.6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2,127,119.13元,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余额93,710,000.00元,未转付一般户的非公开发行费用余额3,2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58,967.91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417,147.13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目前募投项目进度,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于2016年3月9日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会议材料,公司独立董事对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3、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
4、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01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豪”)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定期存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专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
二、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银行定期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浙江冠豪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银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浙江冠豪拟在1.2亿额度内进行银行定期存款。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定期存款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存款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及浙江冠豪进行的银行定期存款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银行定期存款方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浙江冠豪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及浙江冠豪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定期存款。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是暂时闲置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2、主要采用银行定期存款的现金管理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投资风险;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4、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持续履行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银行定期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浙江冠豪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及浙江冠豪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01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严肃、青雷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体现了采购计划的规范性,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 以上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需要与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借助关联企业的资源优势,采用集中采购,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纸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10%股份;诚通物流的控股股东中国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中物投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中国纸业、诚通物流和天津中物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纸业、天津中物投、诚通物流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具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服务,该类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得价格优惠,降低公司的采购、运输成本,提升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6-临01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其中中国纸业以债权认购金额300,000,000元,该部分发行 时不直接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现金发行规模为400,956,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00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净额为382,756,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2月16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专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使用504,461,301.6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2,127,119.13元,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余额93,710,000.00元,未转付一般户的非公开发行费用余额3,2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58,967.91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6,417,147.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东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年3月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上述两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豪”)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经营主体,2015年3月16日,浙江冠豪及中信建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含非公开发行费用3,200,000.00元尚未转出至一般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实施债转股项目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25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
报告期内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投入使用,故暂无法进行效益核算。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下转3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