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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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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版)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加强管理挖潜、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二)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及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提升资产规模、行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流动状况,节省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上述项目的实施将增强本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实现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

(三)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前,公司将大力拓展现有业务。在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将迅速做大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在能源、化工业务方面,公司将加大新技术研发,增加优质客户群。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有效防范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加强管理挖潜,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以降低单位成本及费用。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将更加显著地发挥,也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及费用。

(五)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加强资本实力,为未来市场的开拓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强竞争优势。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条款,并制定了《2016年至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给予股东更好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2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5日《关于核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8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384,133股新股(A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委托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0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58,82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499,970,0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12日止,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人民币474,471,050.0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25,498,95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4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项目仍在实施,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募集资金无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

*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初始募集金额的部分系自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31日资金账户利息和手续费间的净增加额,该部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把握市场时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110号),自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第一次董事会召开日(2013年12月3日)至2015年1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5,883.53万元。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883.53万元。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置换系在与保荐机构和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实施。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18,0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减少利息支出,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 2015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5,320.09万元。

(六)募集资金未使用的金额、形成原因及使用计划和安排

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七)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的情况

为方便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将注销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乍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在中国银行嘉兴分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重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55869951689。

截至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中国银行嘉兴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金额为769.81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包括:新建4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配套45MW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截至目前,该项目机组1台锅炉于2015年12月29日投入使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未形成实际效益。根据规划,嘉化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分批投运,2016年将再有部分机组投入使用, 2017年年底前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2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方案所涉具体发行条款等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上述事项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由于公司新能源项目的筛选及确定尚需时间,为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调整原发行方案中所涉及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条款,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发行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调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中调整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条款如下:

一、调整前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及新能源项目(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已经部分实施,新能源项目则尚未确定具体投资标的。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允许置换的先行投入资金不包括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而投入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的4.74亿元部分)。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二、调整后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允许置换的先行投入资金不包括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而投入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的4.74亿元部分。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发行条款不变,仍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准,有效期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4个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6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滨海大道798号平湖市乍浦宾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6日

至2016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建忠及配偶韩建红、沈新华、邵生富、陶建荣及配偶顾丽静、陈根良、韩建平、饶火涛。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建忠及配偶韩建红、沈新华、邵生富、汪建平、顾丽静、沈高庆。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建忠及配偶韩建红。议案1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建忠及配偶韩建红、沈新华、邵生富。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4月1日及5日的8:30-16:3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秘:林琳女士 0573-85580699

会务联系人:吕赵震先生 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