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3月1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部2015年1-12月实现净利润185,564,668.27 元,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56,466.83 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167,008,201.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4,605,937.32元,减去2015年6月现金分红195,532,424.60元,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081,714.16元。
3、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955,324,246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独立董事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较多的专业人员和较强的审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该所是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聘请的常年审计机构,公司决定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提名李晓、李光荣、王世根、陈彬、储忠京、张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尹振涛、凌运良、杨立东为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姜长龙、郭海兰、尹振涛发表了如下意见:同意提名李晓、李光荣、王世根、陈彬、储忠京、张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尹振涛、凌运良、杨立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
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13、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决定于2016年4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1);
4、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2)。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振涛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为金融监管、金融法律等。出版专著《历史演进、制度变迁与效率考量——中国证券市场的近代化之路》。副主编《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2》。在《经济学动态》、《国际经济评论》、《中国人口科学》、《中国经济史研究》、《金融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项以及多项省部级重点课题。
现兼任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300437)独立董事。
凌运良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泰来县商业系统主管会计、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曾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所副所长;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所长。
杨立东先生,1975年11月出生,硕士。曾任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北京中软融鑫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CTO,上海连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咨询总监。拥有17年的IT和互联网从业经验和管理经验,2011年度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2013年度北京市百名领军人才。现任北京瑞天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李晓先生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晓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工业大学工学学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国家建材局规划研究院综合规划所。曾任布什—新华财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本公司董事长。
(2)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 李光荣先生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光荣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副理事长。本公司董事。
(2)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王世根先生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世根先生,195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获得铜陵市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企业经营者、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跨世纪赶超功臣和全国轻工业优秀经营者等称号;曾任铜陵市轻工业公司企管科科长、经理助理、经理,铜陵市家用电器铜材厂厂长,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省铜陵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顾问。
(2)持有本公司股份60万股;
(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陈彬先生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彬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工商管理学院MBA。曾任铜陵市家用电器铜材厂车间主任,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理、精达股份分公司经理、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铜陵精工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精达里亚阿尔冈琴工程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精达里亚、广东精达里亚、广东精迅、铜陵精达里亚、铜陵精迅、铜陵精远线模、恒丰特导董事长。
(2)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 储忠京先生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储忠京先生,1968 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铜陵市金属材料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持有本公司股份20万股;
(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张剑先生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张剑先生,1971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曾就职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光大资产托管有限公司;曾任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创新投资室高级室主任。现任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2)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2、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2015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30万元,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张军强先生、周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关于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意见;
4、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军强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出纳、改制办科员、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科员、铜陵精工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俊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筹备处主任,现任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未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84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6,086,9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9.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999,48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8,866,08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133,393.00元,投资款划转过程中产生的银行利息29,333.33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162,726.3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第44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2,180,6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2,180,600.00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68,819,400.00元;(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4,550,000.00元。201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1,000,000.00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495,5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3,612,726.33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9,672.35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3,792,398.68元,其中:银行存款3,792,398.68元,银行存单90,000,000.00元。
201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88,336,00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9,336,000.00元;(2)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户294,550,000.00元;(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2012年度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489,336,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0,006,398.6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6,902.78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00,053,301.46元,其中:银行存款4,053,301.46元,银行存单96,000,000.00元。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264,452,90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3,788,9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户350,000,000.00元;(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5,600,401.4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5,580.64元,银行存单及其他利息收入4,391,830.62元,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0,027,812.72元,其中:银行存款27,812.72元,银行存单40,000,000.00元。
2014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3,788,9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2月31日余额为40,027,812.72元,银行存单及其他利息收入1,307,533.54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1,335,346.26元,其中:银行存款1,335,346.26元,银行存单40,000,000.00元。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0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737.3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916.2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内结存的利息收入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零。
2、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和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268,096,51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4,638,063.23元,扣除发行费用10,468,097.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84,169,966.2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8月6日出具的会验字[2014]28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的修订。2013 年 7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大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12日、2011年9月23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五家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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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4年8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三家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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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14年11月注销了上表所列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内结存的42.93万元利息收入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537.3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8,916.2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8,417.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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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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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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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 01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7日 9点45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7日
至201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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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所做的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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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6年4月5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邮 编:244061
联 系 人:王丽华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传 真:0562-280908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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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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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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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下转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