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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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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编号:2016-016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33.49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

四、审议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贷款期限2年,提款期1年,具体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上业务品种额度混用。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编号:2016-017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弘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33.49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33.4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编号:2016-018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33.4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5号《关于核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2元。截至2015年12月4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8,415,9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724,1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94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0,025.81万元,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将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33.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033.4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因此,同意《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5]4111号,认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三夫户外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三夫户外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报告;三夫户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三夫户外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三夫户外使用募集资金2,033.4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机构《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编号:2016-019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6年 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5号《关于核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三夫户外于2015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4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014万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2,841.5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172.4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第3948号验资报告验证。三夫户外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0,025.81万元,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将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正常经营;

2、公司财务部须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三夫户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编号:2016-020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3月14日,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资金投入计划选择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公司财务部须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

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三夫户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