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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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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1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副董事长莫志明先生委托公司董事卫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业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 年度实现税后利润682,985,342.82元(母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47,854,514.9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30,839,857.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本年度所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298,534.28元、提取2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70,746,335.71元,已派发2014年度现金红利55,794,851.52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实际分配的利润为1,636,000,136.2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2,199,801,0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2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

公司2015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70,393,633.06元(含税),占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6,256,673.10元的10.57%。作为全国性大型综合物流企业,2016年,公司将按照战略发展规划,本着“做强做大主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则,致力于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及物流地产项目开发,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以下方面:

除以上物流用地的购置及项目建设,公司2016年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支付公司发行16亿公司债券、10亿私募债券利息,使公司也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客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此预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标准的议案》

决定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其审计过程中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6-020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五、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六、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2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决定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集装箱维修”,并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6-022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及控股股东履行的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总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由于特殊的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中储总公司以10宗国有划拨地(面积152.97万平米)出租给本公司存在瑕疵,本公司和中储总公司明确承诺将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三年内,通过非公开发行或资产重组的方式将上述10宗土地全部置入本公司以解决土地租赁瑕疵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容,承诺置入的前述10宗土地因当地政府规划调整、交通管制、产业格局调整、面临搬迁等原因,无法按承诺置入本公司。鉴于前述原因,同意豁免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淳于国平、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此次豁免公司及控股股东履行有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该事宜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豁免公司及控股股东履行有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及向其提供物流服务的议案》及合作框架协议

(1)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23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总额为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如遇授信延期,期限自动延长)。并同意将总额度对公司本部和天津地区分公司进行分配。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农行天津和平支行办理的2.8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4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24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最高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25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6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二、三、六、八、十、十二、十三、十八、十九、二十二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1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5 年12 月 31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5 年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及控股股东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豁免公司及控股股东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一、三、六、八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2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副董事长莫志明先生委托公司董事卫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2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CLH 12(HK)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009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09年12月11日、2012年3月28日和201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5年12月10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72,711,759.37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971,212,935.16元,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期后支付)1,104,390.75元,利息、账户维护费累计形成的金额394,433.4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比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992,239,723.14元多0.86元,系因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了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发行股数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时四舍五入导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且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储股份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储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12050004号)。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2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副董事长莫志明先生委托公司董事卫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定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集装箱维修”,并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6-02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充分发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总公司”)、本公司各自的资源及销售网络优势以及本公司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及功能多样性,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决定与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纸浆、纸张、矿砂和化工产品等)及向其提供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配送、货运代理等),本次与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及向其提供物流服务的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6年3月14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协议生效日期为2016年3月14日。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淳于国平、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双方互销售物资及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名单附后),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概要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注册资本:5714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组织物资和商品的储存、加工;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焦炭、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货场、房屋出租;进出口业务;为货主代办运货手续、代储、代购、代展、代销物资;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亿元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亿元

4、关联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履行协议的能力,以前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从未违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合作方:(1)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2)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2、协议签署的日期:2016年3月14日

3、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之日始至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4、协议的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4日

5、协议所涉及金额

(1)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6、交易的结算方式

双方互销售物资及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做到每笔结算,达到日清月结。

7、交易的定价政策

双方互销售物资及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各自的资源、销售网络优势以及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及功能多样性,做强做大公司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拟发生交易的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单

单位:万元

(下转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