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6日至2016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越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于越峰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出席了本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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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3月25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6年3月26日至2016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公司邮编:100095
公司联系电话:010-85782168
公司联系传真:010-8823316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于越峰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越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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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3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三年任期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人。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提名李卫国先生、刘泽军先生、凌锦明先生、陈望明先生、何勇兵先生、王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于越峰先生、李协林先生、王世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越峰先生、李协林先生、王世海先生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董事会作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现任全部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每位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将与其他董事分别选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情请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为参股子公司西宁湟水高能环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二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参股子公司西宁湟水高能环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有西宁湟水高能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高能”)股比例(45%)为限,为西宁高能实施污泥处理项目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10年)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期限10年。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义军、齐志奇担任西宁高能的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西宁高能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担保事项涉及为关联法人提供担保,故董事会提请将《为参股子公司西宁湟水高能环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到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闻喜县自来水厂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系统化环境服务能力,经公司管理层与闻喜县自来水厂协商一致,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此次对外投资简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拓展中部地区水务产业的需要,公司决定与闻喜县自来水厂设立合资公司,公司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80%;闻喜县自来水厂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闻喜县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梁俊毅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760,000元人民币
注册号:140823000002994
注册地址:闻喜县太风东路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因合资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合资公司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合资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闻喜高能环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7,500,0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西省闻喜县太风路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水污染治理及防治技术推广。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闻喜县自来水厂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合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该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卫国先生简历:
李卫国,男,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北京江南广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现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
2、刘泽军先生简历:
刘泽军,男,1966年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到1998年历任长沙电池厂技术科科长;1999年至2000年任湖南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
3、陈望明先生简历:
陈望明,男,1967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北江汉石油管理局仪表厂科长,200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凌锦明先生简历:
凌锦明,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厦门冠华针纺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中润集团粮油事业部财务总监、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5、王俊峰先生简历:
王俊峰,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国际金融专业,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联想集团大客户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君联资本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千里马工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乾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夏科创仪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迪科(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6、何勇兵先生简历:
何勇兵,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光大证券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起就职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兼任快乐购物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于越峰先生简历:
于越峰,男,1945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化学系,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至2007年历任辽宁省环保局局长兼党组书记、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中国环境报社党委书记、中国环境报社社长兼党委书记、中国环境报社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李协林先生简历:
李协林,男,1973年出生,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4年1月至2012年7月任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主任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至今任北京中立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王世海先生简历:
王世海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兼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王先生具有15年私募投资、投资银行、并购重组以及商业银行融资的丰富从业经验。王世海先生1999年至2003年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和理财中心工作,担任项目经理职务;2006年至2008年在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和联席董事职务;2008年至2010年,先后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的原材料和装备制造行业组、金融行业组工作,担任副总裁职务;2010年至今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旗下的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裁、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职务,是创始团队成员之一。王世海先生拥有山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和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于2016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越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名甄胜利先生、曾越祥先生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民主方式推选出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何义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对此议案形成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甄胜利先生简历
甄胜利,男,196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美国注册工程师(PE)、美国工程师协会(ASCE)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996年赴美留学并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任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1998年至2004年任职于美国Bowser-Morner Inc咨询公司;2004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海外部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甄胜利先生具有20多年国内及海外土木工程与环境工程研究与技术咨询、管理专业经验,是国家“七五”、“八五”重点科技攻关课题项目负责人、参加人;曾荣获省部级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参加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发表学术论文近10篇,专利20项。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2、曾越祥先生简历
曾越祥,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工程兵学院(现国防科技大学工程兵学院),大专学历,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湖南省邵东县建筑公司、湖南省娄底地区工程公司;2003年至今历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工程总监。曾越祥先生参编国家行业标准1项,参与发明3项实用新型专利。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3、何义军先生简历
何义军,男,1966年出生,毕业于四川省三台县石安中学,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至2014年历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项目经理、工程管理中心经理、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西宁湟水高能环境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鄂尔多斯市高能时代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1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4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6,492,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0,4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6,012,000.00元,已于2014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在扣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7,257,152.5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754,847.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5年3月5日,公司已提前归还4,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6月23日公司已将剩余全部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详情可参见公司于1月7日、3月6日、6月2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临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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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度募集资金尚未使用,2015年1月7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23,615,400.00元;2015年1月7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分别于2015年3月5日、6月23日归还全部8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4,302,647.44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58,842.81元,其中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目前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77,918,047.4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836,8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20,995,642.81元。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该笔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截至2015年6月23日,公司将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5年6月23日发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根据高能环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高能环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2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3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31日
至2016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于越峰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请参考于 2016 年3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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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16 年1月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议案5、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16 年3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议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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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6 年3月2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
环境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郝女士、肖女士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中关村环保科技园高能环境大厦证券
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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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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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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