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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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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2016-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6—02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2015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521号)。2016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披露了《安彩高科关于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公告》,并于2016年2月23日披露了《安彩高科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14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等有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根据该告知函要求,现将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解释予以公开披露,内容详见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