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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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022.37亿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86.79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45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次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次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四、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AAA级别的涵义为中化股份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债券信用AAA级别的涵义为本次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由于本次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五、受炼油产品、化工产品价格下跌以及成品油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在报告期内处于下降趋势。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1-9月,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58.66亿元、46.03亿元、40.06亿元和-0.24亿元;发行人2015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为-5.28亿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波动或恶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是公司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投资收益主要由作为财务性投资的股权转让收益、对参股企业权益法确认收益、持有的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组成,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本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分别为30.69亿元、23.16亿元、1.07亿元和29.18亿元,占同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7.24%、30.20%、1.45%以及292.38%;另外,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本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6.22亿元、6.65亿元、8.28亿元和5.00亿元,占同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55%、8.67%、11.21%以及50.06%。由于上述收益主要为非经常性投资收益,不受公司经营状况直接影响,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营业外收入及投资收益存在的不确定性,导致利润结构及盈利状况也存在变化的风险。
七、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资信评级机构网站(http:// http://www.ccxr.com.cn)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时予以公告,跟踪评级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八、发行人于2015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了本次债券的申请。由于本次债券起息日为2016年1月1日之后,故公告类文件中本次债券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其他文件沿用本次债券原名称,相关申请文件继续合法有效。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常用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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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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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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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债券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自行或委托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发行债券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2、本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公司债券事宜于2015年12月9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债券于2016年1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4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追加不超过10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期。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7、定价流程:合格投资者在公司与主承销商规定的利率询价时间内提交询价文件。按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认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具体询价安排见发行公告。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起息日:2016年3月21日,即本期债券发行首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3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兑付日:2021年3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7、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1、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均为发行利率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具体配售规则及安排见发行公告。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于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偿还安排的专项账户,账户号码:0200000319201934641。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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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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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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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副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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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事务所
1、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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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承销商律师: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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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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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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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名: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0200000319201934641
(六)本期债券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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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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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9月30日,除下列事项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截至2015年9月30日,瑞银证券的关联方UBS AG(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99%股权)持有中化国际(600500.SH)股票28,240股,占其总股本的0.0014%。
(二)截至2015年9月30日,瑞银证券的关联方UBS AG(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99%股权)持有中化化肥(00297.HK)股票9,635,123股,占其总股本的0.1372%。
(三)瑞银证券的关联方UBS AG(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99%股权)持有中国金茂(00817.HK)股票107,217,632股,占其总股本的0.0019%。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2016年3月1日出具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116-1号),该评级报告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布。
发行人最近三年在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或债券融资工具均委托进行了资信评级,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不存在差异。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评定中化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中化股份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正面:
1、公司加强产业链控制,竞争实力提高。2015年1-9月,公司在保持传统贸易优势的同时继续延伸能源、化肥、橡胶等核心业务上下游产业链,国内外营销网络和仓储物流体系进一步拓展,石油勘探开发、化肥经营和天然橡胶等业务的资源控制能力继续增强。
2、公司融资渠道畅通,整体抗风险能力很强。公司经营规模大、资产质量高。作为大型央企,公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畅通。
关注:
1、经济和市场环境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贸易业务易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相关产业及金融政策、行业运行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变化导致化工产品价格波动,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波动。
2、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2014年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同时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市场化,进一步增加了公司能源业务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获得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强。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银行的授信额度共计约为4,400亿元人民币,尚有约3,300亿元人民币额度未使用。
(二)与客户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发生严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均已按期足额偿报告期内应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待偿还的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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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募集书签署之日,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仅包括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为127亿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假设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债券债券余额为不超过327亿元,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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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100%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 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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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09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358号)以及于2009年6月24日出具的《关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47号),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化集团作为发行人的主要发起人以其原持有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份或股权及其他资产出资,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98%;中远集团以现金形式出资,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2%。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5月27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09]第1015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行人的第一期出资(货币1,194,000.00万元)已经全部缴足。2009年5月3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就发行人设立相关事宜作出决议。2009年6月1日,发行人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完成注册登记,取得1000000000421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09]第1018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行人已经收到发起人股东对发行人的第二期出资共计2,786,000.00万元。连同第一期出资,发行人累计实收资本3,98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2009年6月26日,发行人完成了实收资本变更为3,980,0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近三年的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以及报告期末的股东情况
1、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国务院国资委。
2、报告期末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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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于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性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主要下属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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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化集团持有本公司39,004,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
中化集团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50年,前身为中国进口公司,1961年更名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2003年全称更名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化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中化集团目前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10000000000041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18.4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中化集团的经营范围为:化肥内贸经营;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天然橡胶,有效期至2016年6月3日);对外派遣实施承包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8月19日);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7年8月4日);组织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石油炼制、加油站和石化仓储及物流的投资管理;组织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橡胶、塑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物流、投资及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投资及管理;组织酒店、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及经营和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化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553.54亿元,净资产为1,276.98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4年度,中化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968.29亿元,净利润69.67亿元。
截至目前,中化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及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中化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化集团的唯一出资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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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中化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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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化集团于2016年2月宣布委派宁高宁担任中化股份董事、董事长,刘德树不再担任中化股份董事、董事长,但上述变更尚未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程序。
2、2016年2月,中纪委宣布蔡希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刘德树,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曾担任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1998年加入中化集团。1979年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1998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管理协会(IAM)理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理事。
蔡希有,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股份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投资委员会主任、风险和内控管理委员会主任、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主任,2014年加入中化集团。1982年本科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石油加工自动化专业,1990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工商管理专业,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先后担任锦州石油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代总经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等职务。在石油化工、国际贸易、物资采购与管理、法律事务、炼化工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影响力。
张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5年加入中化集团,历任中化化肥公司副总经理、中化国际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1995年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生物化工专业,2005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冯志斌,现任本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中央组织部政策研究室、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0年加入中化集团,历任中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且先后兼任投资部总经理,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HK,00297)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实业投资、并购和企业管理经验。198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专业,2002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
朱永亮,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党群工作部主任。1990年毕业于空军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大专,199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空军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984年9月参军,曾任空军后勤学院十三队学员、空军汾阳场站油料股技术员、空军第八师政治部组织科干事、空军汾阳场站孝西转运站指导员、空军第四研究所政治部干事。2002年5月转业加入中化,曾在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作,历任党群工作部宣传部部门经理、党群工作部主任助理、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任至今。
2、监事
石岱,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担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曾在上海交通大学工作,1994年加入中化集团,历任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西安金珠近代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群工作部主任、工会主席等职务。具有丰富的国际贸易、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1990年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制冷与低温技术专业,1994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2010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林红华,现任本公司监事。曾先后担任中远总公司财务处结算科干部、中远总公司财务处结算科副科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计财部资金处结算科副科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副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计财部海外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财金部海外财务处处长、中远(澳洲)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远(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总稽核。
宋玉增,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党组纪检组副组长、中化集团和本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经理。曾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1989年加入中化集团,历任中化威洛基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化国际橡胶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化审计处一科副科长、审计部海外科副经理、石油中心审计分部经理、审计稽核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职务。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稽核经验。1987年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5年本科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张志银,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先后担任中办秘书局正局级秘书、中共兰州市委副书记、兰州市市长等职务,2004年加入中化集团。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1980年本科毕业于洛阳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1996年获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学位,2004年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彬,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曾先后担任沈阳化工研究院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职务。具有扎实的化工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科研管理、企业管理经验。1982年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杜国盛,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此前曾先后担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加入中化集团。具有丰富的石油业务和企业管理经验。1982年本科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石油炼制专业,1994年获同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杨林,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担任中化集团总会计师,兼任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在北京市商业干部管理学院、德国西门子公司、德国威拉公司工作,1994年加入中化集团,先后担任中化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中化集团副总会计师、中化股份财务副总监等职务,并曾兼任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1985年本科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商业企业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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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下转30版)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席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