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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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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沈力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发出,于2016年3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议案五外,以上议案均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12号”文《关于核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272,72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6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999,999.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3,927,999,995.29元于2015年9月1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002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开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项目、泰禾·厦门院子项目和泰禾·宁德红树林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没有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项目、泰禾·厦门院子项目和泰禾·宁德红树林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根据董事会决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 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89,373.93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89,373.93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4,866.0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投入金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已出具《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专字[2015]40020011 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之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决议经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65,000万元,未超过使用期限。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因本公司募集资金正处于使用之中,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76,978,559.21元,分别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如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位,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合法、有效,且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

附表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