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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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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桐君阁 公告编号:2016-25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如出现否决议案,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否决的议案名称。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应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议案名称。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下午14:3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形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永红先生

6、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取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并于2016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7、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人,代表股份705,99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2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数502,300,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7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203,692,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486%。

8、 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董事、拟任监事和见证律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5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60%;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027,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1%;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5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60%;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027,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1%;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5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59%;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4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02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1%;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曹华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48,211,84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1.8156%。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980,76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687%。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2)选举王利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72,444,30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5.248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213,2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45%。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3)选举宋爱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72,439,30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5.2473%。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208,22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223%。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4)选举张会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72,459,30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5.2501%。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8,228,22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310%。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5)选举卜基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75,174,83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5.634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0,943,74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026%。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6)选举陈中一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75,174,83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5.634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0,943,74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026%。

③表决结果:该董事当选。

5、《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86,312,41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7.2123%。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081,3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083%。

③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2)选举黄振中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86,325,31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7.2142%。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094,2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138%。

③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3)选举李岳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86,310,31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7.2121%。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079,2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074%。

③表决结果:该独立董事当选。

6、《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选举许耕红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86,316,01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7.2129%。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084,9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098%。

③表决结果:该监事当选。

(2)选举王希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86,316,01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7.2129%。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084,9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098%。

③表决结果:该监事当选。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授权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4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47%;反对74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5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018,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1%;反对743,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17%;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6、《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09%;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1,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76%;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7、《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09%;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83%;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8%。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1,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76%;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8、《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05,2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8909%;反对770,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109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0,991,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76%;反对77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9、《关于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申请使用中长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474,231,085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31,021,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06%;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316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25%。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021,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8%;反对73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6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0、《关于公司和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474,231,085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30,991,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99.6676%;反对76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0.3299%;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25%。

②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桐君阁 公告编号:2016-26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森先生、张少正先生、罗新澜女士于2016年3月17向监事会提出了辞职请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职工大会,经认真讨论与民主选举,郑彩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郑彩霞女士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郑彩霞女士将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8日

郑彩霞女士简历

郑彩霞,女,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河北亚澳通讯电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

郑彩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惩罚或禁止或其他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