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上接12版)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已发行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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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2015年11月1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最终票面利率为3.85%。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一致。
发行人于2016年1月12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最终票面利率为3.00%。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一致。
发行人于2016年1月26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最终票面利率为4.00%。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一致。
发行人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0亿元。本次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70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的39.11%,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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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融资租赁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平均余额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9、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0、净资产收益率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1. 中文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Far Eastern Leasing Co.,Ltd
3.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4.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5.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6. 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7. 实缴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8. 成立日期:1991年9月13日
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400080939
10. 组织机构代码:60462460-7
11. 所属行业:融资租赁
12. 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
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
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
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
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
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
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
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
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
咨询服务。(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
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1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尚兵
电子信箱:shangbing@fehorizon.com
14. 电话号码:021-50490099
15. 传真号码:021-50490066
16. 邮政编码:200121
17. 互联网网址:http://www.fehorizon.com
二、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发行人系由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现为商务部)批准,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当时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当时名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株式会社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以下简称“日债银行”)、皇冠租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皇冠租赁”)、南朝鲜产业租赁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产银Capital”)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于1991年成立。
2000年5月根据原对外经济贸易部[2000]外经贸一函字第392号批复,同意中方投资者建设银行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化集团,外方投资者日债银行、皇冠租赁、产银Capital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化香港,取得企合辽沈总字第02997号法人营业执照。
2001年7月发行人住所由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迁址到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取得企合沪浦总字第314217号(浦东)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2月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一函[2002]115号文批复,中方投资者中化集团对发行人增加投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比例为:中化集团为1,000万美元,占66.67%,中化香港为500万美元,占33.33%。2002年11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合沪浦总字第314217号(浦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1月根据商务部商资一批[2004]17号文批复,中方投资者中化集团对发行人增加投资注册资本为相当于3,530万美元的人民币资金29,000万元,外方投资者中化香港对发行人增加投资注册资本1,017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6,047万美元,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比例为:中化集团为4,530万美元,占74.91%,中化香港为1,517万美元,占25.09%。2004年7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公司核发了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2223号文批复,外方投资者中化香港对发行人增加投资注册资本2,756万美元,新增股东中化欧洲资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化欧洲”)对发行人认缴3,900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2,703万美元,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比例为:中化集团为4,530万美元,占35.66%,中化香港为4,273万美元,占33.64%,中化欧洲出资3,900万美元,占30.70%。2008年7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注册号为310115400080939(浦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10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8]1082号文和商务部商资批[2008]1296号批复,中方投资者中化集团将其持有发行人35.66%的股权作为注资转让给中化香港。股权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2,703万美元,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比例为:中化香港为8,803万美元,占69.30%,中化欧洲出资3,900万美元,占30.70%。经商务部商资批[2009]108号文批准,于2009年3月发行人原投资方中化香港及中化欧洲将其分别持有的69.3%和30.7%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远东宏信,并于2009年3月11日取得股权转让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5400080939(浦东)。股权转让后,发行人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仍为12,703.0922万美元,全部由远东宏信出资,占发行人注册资本100%。
2009年9月23日,根据商资批[2009]185号文,远东宏信对发行人增加投资15,000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27,703万美元。2009年9月2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增资事项出具验资报告;2009年11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6月10日,根据商资批[2010]1586号文,远东宏信对发行人增加投资5,568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33,271万美元。2010年6月11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增资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同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4月15日及2011年8月4日,根据商资批[2011]386号文及商资批 [2011]774号文,远东宏信分别对发行人增加投资20,000万美元及48,000万美元,经前述两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01,271万美元。2011年4月18日及2011年8月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两次增资事项分别出具验资报告;2011年5月及8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分别向发行人核发了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6月13日,根据商资批[2012]732号文,远东宏信对发行人增加投资33,000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34,271万美元。2012年6月14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增资事项出具验资报告;2012年6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7月22日,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备案号No.LJZ000631),远东宏信对发行人增加投资25,000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59,271.0922万美元。发行人住所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2015年8月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8月24日,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备案号No.BSQ014811),远东宏信对发行人增加投资22,400万美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81,671.0922万美元。2015年10月1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远东宏信,持股比例为100%。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
三、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20家控股子公司及5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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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表格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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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表格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远东宏信,持股比例为100%。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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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远东宏信是一家在香港设立的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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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宏信在医疗、印刷、航运、建设、工业装备、教育、信息网络等多个基础领域开展金融、贸易、咨询、投资等一体化产业运营服务,总部设在香港,在上海设业务运营中心,并在北京、沈阳、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重庆、长沙、深圳、西安、厦门、昆明等多个中心城市设立办事机构,形成了辐射全国的客户服务网络。
截至2015年6月30日,远东宏信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192.76亿元、1,014.11亿元及178.66亿元;2015年1-6月远东宏信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57.61亿元和12.97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远东宏信直接控股的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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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设置执行董事1名、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8名。公司现任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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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1. 执行董事
孔繁星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大学EMBA学位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孔繁星先生于1991年8月加入中化集团,曾先后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化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2001年4月起,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2. 监事
昝慧莹女士,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交通大学MBA学位。昝慧莹女士曾先后在机械工业部第六设计院担任工程师、在华呈(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助理、在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管。自2002年8月起至今,昝慧莹女士历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并于2014年起兼任远东租赁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孔繁星先生,见本节“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1.执行董事”。
王明哲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东北大学MBA学位。王明哲先生2001年6月加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曾先后任事业一部副总经理、质量控制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具有多年的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经验。2008年12月起至今,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曹健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和上海交通大学MBA学位。曹健先生曾担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任二级部门经理,于2002年9月加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历任医疗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2012年6月起至今,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尚兵先生,1967年4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四川大学英语语言与文学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尚兵先生曾先后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尚兵先生于2011年1月加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2年6月起至今,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瑞生先生,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大学EMBA学位。王瑞生先生曾先后任上海市化工进出口公司科长助理、黑白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化上海公司副总经理、中化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政府关系网络。王瑞生先生于2012年6月加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志军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东北大学MBA学位。吴志军先生于2001年11月加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部门总监、医疗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位,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吴志军先生于2015年2月起至今,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医疗健康集团总经理,兼任上海宏信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德明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上海宏信医院管理公司总经理。
王佳音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东北大学MBA学位。王佳音先生于2003年2月加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部门总监、事业一部总经理助理、事业一部副总经理、建设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位,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2014年1月起至今,任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建设系统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蔡建军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蔡建军先生曾先后任联想集团IT部技术总监、战略规划总监、首席架构师,中化集团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信息技术管理和企业管理运营经验。蔡建军先生于2014年3月加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信息管理部总经理。
(三)兼职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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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最近三年各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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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债券。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远东租赁经营范围:(一)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括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二)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软件、技术;租赁财产处置业务;(三)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经营国内外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子仪器、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印刷设备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四)租赁交易、融资、投资、管理等各类管理咨询服务。(五)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六)经商务部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业务收入、成本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保理利息收入及咨询服务费收入。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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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经营状况
1. 发行人总体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开展医疗、教育、建设、交通、包装、工业装备、电子信息、纺织、城市公用等板块的融资租赁业务。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在医疗、教育、建设、交通、包装、工业装备、电子信息、纺织、城市公用等多个行业领域形成“综合运营服务商”的突出优势。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及公共机构。发行人严格控制行业及客户准入标准,挑选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持续融资需求、稳定现金流量及良好财务基础的高质素客户,但同时也响应国家要求金融机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号召,针对包装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发行人在目标行业中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总计分别为539.52亿元、748.30亿元、865.11亿元及844.04亿元;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产生利息收入分别为41.98亿元、49.69亿元、61.17亿元及44.29亿元;咨询及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14.97亿元、22.03亿元、25.53亿元及16.48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累计服务客户总数已超过10,000家。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行业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如下图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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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融资租赁业务销售情况
2012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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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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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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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9月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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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项目
2012年发行人前十大融资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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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发行人前十大融资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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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发行人前十大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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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9月发行人前十大融资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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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2-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为“企业会计准则”)等政策编制。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发行人自2014年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该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发行人相应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发行人已根据相关修订后的会计准则编制报表。
发行人2012-2014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审字第60722737_B08号”、“安永华明[2014]审字第60722737_B01号”、“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 60722737_B04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2-2014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以下2012-2014年相关财务数据摘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1-9月相关财务数据摘自发行人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认购人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分析和说明。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口径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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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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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口径利润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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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口径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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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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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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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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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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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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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应收融资租赁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平均余额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9、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0、净资产收益率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公司债券于2015年9月30日完成发行;
4、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本次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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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本期债券于2015年9月30日完成发行,公司资产负债率由84.08%上升至84.63%,仍处于合理水平;流动比率由1.31提高至1.43,上升0.1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债务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在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债务结构及补充运营资金。本次公司债券将采取专户存储安排进行管理。
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债务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拟偿还的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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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需要,对具体偿还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 对于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完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后,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维持不变;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65.51%增加至66.91%。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且资产负债率及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处于合理范围。长期债务融资比例的适当提高,将使发行人债务结构得到改善。
(二) 对于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利率较高的债务,从而能够降低财务成本。
(三) 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1.31增加至1.43,短期偿债能力增强。此外,由于偿还了部分短期银行贷款,发行后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34.49%下降至33.09%。短期偿还贷款的压力减轻。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可有效优化发行人债务结构,提高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发行人财物风险和财物成本,进而提高发行人盈利能力。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这些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查阅地点: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联系人:孙晟
电话号码:021-50490099
传真号码:021-50490066
邮政编码:200121
互联网网址:http://www.fehorizon.com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