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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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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附件2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道荣先生、陈帮奎先生、范志实先生、张建新先生、屈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和祁和生先生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帮奎

注册资本:5,1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华仪风电产业园

经营范围:电能表、热量表制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技术开发、服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伯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生产的凭有效证件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浙江华仪低压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中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子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浙江华仪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字翻译;贸易经纪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 所: 信阳市工区路135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浙江华仪矿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小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矿用开关及成套电器、移动式负荷控制中心的研发、制造、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2亿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对实业投资控股。(上诉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鑫

注册资本:54,000万元

住 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金属门窗制造、安装,海洋工程,石化、港口机械制造,电站锅炉附机制造,风电设备制造,建筑机械制造。

关联关系:系上市公司,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伊廷雷

注册资本:5,626万元

住 所: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张家岭村

经营范围:风电主轴研发、锻造,金属锻件、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钢材、钢锭、钢坯、铸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金属制品回收。

关联关系:系上市公司,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注册资本:80,279.8152万元

住 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汽车、公路、家电、新能源装备、船舶、特种装备、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机械、石油、市政等领域高分子材料制品、金属材料制品、桥梁支座及桥梁配套产品、橡胶金属制品、复合材料制品及各类材料集成产品的开发、生产、检测、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桥梁、建筑检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系上市公司,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科技”)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

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仪”)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659.3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计划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注册地址为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法定代表人:屈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户外真空断路器、负荷开关、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科技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96,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屈军;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6%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持有其44%股权,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12号楼1层—6层;法定代表人:屈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80万元;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新元南路600号1号厂房401室;法定代表人:吴展;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专用箱式变电站的制造、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5、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信阳华仪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信阳市工业城工十四路22号;法定代表人:华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户内外高压真空断路器及配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配件、接地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配件、梅花触头系列及配件、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与调试;箱式变电站、箱式开闭所、三箱类产品、电缆分支箱、变压器的生产销售;五金电料及加工;电镀;静电喷塑;输配电工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88,659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344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315万元),占201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7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预计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本公司担保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659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计划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旨在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的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88,659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344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88,315万元),占2015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8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

●增资金额: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增资。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3号)核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10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019,853股,每股发行价格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9,999,993.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5,146,973.60元。2015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5】53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及《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华时集团、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推进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1、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建设。

2、募集资金60,511万元及其利息向其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其中:

(1)募集资金29,703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

(2)募集资金30,808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

本次增资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其中:80,000万元增加华时集团注册资本金,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计入华时集团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华时集团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增加至110,000万元。增资前后,华时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款到位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将开设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款进行专项存储,并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12号楼1层—6层

法定代表人:屈军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时集团总资产为46,660.95万元,合并净资产为15,092.5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9,939.35万元,实现净利润2,133.98万元(数据摘自华时集团的2015年合并报表)。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推进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及《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对华时集团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监事会意见

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华时集团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29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3兆瓦风电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1.45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充气类开关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88.50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0号文核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235,77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30元,募集资金总额949,999,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07,906,395.6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3月8日,公司3兆瓦风电项目及充气类开关项目已建成并投产,具体投入及结余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截至2016年3月8日,上述两项目合计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1,840.09万元。(2)截至2016年3月8日,充气类开关项目尚有104.03万元尾款或质保金未支付,3兆瓦风电项目尚有77.86万元尾款或质保金未支付。上述两项目合计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金额为181.89万元。(3)项目建设期内,受益于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及人民币汇率升值,项目的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原计划有所减少;(4)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及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严格管控,合理地降低了项目的部分建设成本;(5)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已建设完工,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1,989.9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 ,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在将相关结余资金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及《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1)华仪电气本次将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1,989.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决策权限,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华仪电气本次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承诺后续募投项目尾款或质保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30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1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向金额:9,389.12万元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0号文核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235,77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30元,募集资金总额949,999,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07,906,395.6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2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二、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公司拟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8,0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51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251.8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6,608.50万元,其他费用1,649.7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4,520万元。原计划由项目实施单位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拆除原生产厂房12800 平方米,在原址新建三层新型生产厂房及试验办公等用房,建筑总面积33624平方米;新增部分生产加工设备及检测、试验设备等。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形成年产智能配电开关系列产品5,000台、固态密封紧凑型环保配电开关10,000台,新增配电自动化与配电管理系统10套的生产能力。

截至2016年3月8日,《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263.4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9,389.12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1,271.90万元)。

公司现拟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9,389.12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1,271.90万元)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变更原因

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陆续在浙江乐清、上海临港、吉林通榆、宁夏平罗、黑龙江牡丹江等地新建(新增)了风电及电器制造基地并相继投入使用,原拟建地址所在的乐清华仪工业园整体规划已经发生重大调整,原风电制造迁出园区,园区全部作为电器制造使用,电器制造可使用的厂房面积较项目规划时已大幅增加,同时,公司对厂区内的各车间布局进行了优化和智能化改造,在不改建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原厂房的基础上,已能满足《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使用需求,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拟在满足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终止建筑工程投入,不再对原厂房进行拆建。当未来产能进一步增加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

此外,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以自有资金出资1,680万元在上海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上海华仪配电自动化有限公司,从事配电自动化系统、配用电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已经实现了募投项目中配电自动化及配电终端产品的产能建设目标,为避免重复投入,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中相关内容的建设。

综上,《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在公司通过对现有园区生产用房的调整和重新规划以及子公司上海华仪配电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设立,再加上前期对部分生产及检试验设备的投入、产品开发及厂区、流水线、实验室改造,已经达到《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为最大限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项目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389.1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其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华仪电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31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华仪创投有限

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公司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公司名称为准),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18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股权结构: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的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私募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全资设立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浙江华仪创投有限公司(暂定名),将成为公司金融投资业务的管理平台,在促进产融结合、以资本及金融杠杆来驱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公司将通过该平台,建立与外部投融资的沟通桥梁,为上市公司的产业扩张、资源整合创造条件,实现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将对公司的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市场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设立的创投公司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管理的风险。公司在投融资管理上仍然经验不足,可能存在设立的创投公司内部管理不顺及管理失误带来的潜在风险;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方案设计不当、运营不畅、人员业务不熟练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5日13 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5日

至201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6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陈道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2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张传晕、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6-033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3月18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年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华仪电气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