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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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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57 公司简称:宁波中百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9.26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23,184.56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4.25万元、支付2014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723.65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4,242.53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3,494.94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4.25万元、支付2014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967.30万元。

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拟在2016年向全体股东实行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45.92万元。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加大的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虽然使消费品市场保持了稳定健康的发展,但是消费市场整体面临增长乏力,竞争加剧等困难,加之居民消费意愿和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行业增长压力较大,形势比较严峻。

公司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经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即供应商和公司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每日以实际收到的营业款确认销售收入,月末系统根据零售价和合同扣率计算存货成本并入库,同时做销售出库、结转成本处理。

公司始终秉承稳健、务实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商业、物业类资产经营为主,辅之类金融业务和股权投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有效应用,零售行业发展的商业模式也在做出积极有效的转型,公司一方面正视互联网所带来的影响,主动适应互联网对消费模式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并积极推进互联网技术应用;另一方面,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更多的消费者开始体验式消费,从而享受消费所带来的精神畅快和心理的满足,面对消费结构和行为的变化,公司利用大数据及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分析消费者购买偏好,抓住消费者购买心理,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

在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时期下,尽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放缓,利好的是,随着消费信心的持续改善,消费潜力将会进一步释放,行业发展也在逐步回归商业本质,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特色化的消费需求及不断延伸的服务内涵,将是行业阶段性发展的趋势。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经济持续低迷和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消费市场整体面临增长乏力,行业发展不景气,整体形势较为严峻。为此,公司管理层秉承董事会稳健经营的方针,审时度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自身经营优势,一是在商业百货方面积极主动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大稳定、小调整”为总基调,以“知名品牌、满意服务、健康消费”为经营特点,通过不断调整结构、创新营销、优化品牌、深化服务以及推进技术应用等举措,保持了公司经营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

二是公司物业类资产从“重招商”转为“重服务”,全面提高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水平,使公司物业租赁收入稳中有升,实现了公司物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公司投资业务在确保重点投资项目实现良好收益的同时,积极领会公司的战略发展思路,建立妥善的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拓展投资理财业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全年效益的提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20.95万元,比上年同期118,030.88万元,减少10,209.93万元,减幅8.65%;实现利润总额5,147.02万元,比上年同期5,018.75万元,增加128.27万元,增幅2.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9.26万元,比上年同期4,137.93万元,增加171.33万元,增幅4.14%。

七、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继续抓好零售经营业务、努力优化物业租赁业务。受市场大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一方面大力倡导“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全年减少三项经费289万元;另一方面,积极稳妥的规划金融投资理财业务,增加投资收益483万元。

单位:万元

八、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8.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8.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8.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8.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峻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6-00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3月18日上午9时,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张冰先生和董事赵忆波先生因公请假,已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董事徐峻先生和董事严鹏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峻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201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9.26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23,184.56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4.25万元、支付2014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723.65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4,242.53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3,494.94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4.25万元、支付2014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967.30万元。

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拟在2016年向全体股东实行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45.92万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报酬共计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现提请董事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及下属全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业务。

具体实施:

资金总额度(含下属全资机构):人民币叁亿元以内(含本数)滚动使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含本数)。

购买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银行、信托、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年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旺翔先生已于2015年12月22日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拟提名王年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杨旺翔先生、王学明先生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提名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提名王年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年成,男,55岁,汉族,大专文化,中国国籍,商业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镇海审计师事务所所长,镇海区审计局副局长,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年成先生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九项议案内容均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5年度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15日(周五)下午14时,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谊宾馆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刊登的《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6-00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3月18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姚佳蓉女士因公请假,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监事徐正敏女士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正敏女士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以2015年末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的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能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上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执行公司职务期间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建设,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各项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16-009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谊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5日

至201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下午4:30)

4、登记地点: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办公室。

5、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6、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7、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

联 系 人:严鹏、聂长青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联系传真:0574-87367996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6年4月15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