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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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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荀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3,462,594.86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30,976,324.21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68,899,915.59元,分配2014年度股利64,699,759.7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2,679,044,640.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176,480.0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097,632.42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078,847.64元。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76,359,268股。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117,635,926.8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由公司留存,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高送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现公司就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基本薪酬事项拟议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刘宏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91万元/年(税前)。

公司财务总监孙琛华女士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71万元/年(税前)。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党旗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71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16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进行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董事长荀建华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94.9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2、公司董事孙铁囤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81.76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3、公司董事荀建平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3.90万元/年(税前)。

4、公司董事姚志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6.69万元/年(税前)。

5、公司董事荀耀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1.76万元 /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吴立忠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公司2016年度拟给予独立董事张燕、徐进章、孙荣贵每人人民币6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税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获得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偿债保障措施

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预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及条款的具体内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偿债保障机制、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3,462,594.86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30,976,324.21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68,899,915.59元,分配2014年度股利64,699,759.7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2,679,044,640.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176,480.0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097,632.42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078,847.64元。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76,359,268股。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息117,635,926.8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由公司留存,计入资本公积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公司监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予以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监事姚伟忠基本薪酬人民币33.79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安全长基本薪酬人民币19.3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杨丹基本薪酬人民币6.16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获得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偿债保障措施

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

至201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上述需投票表决的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亿晶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冉艳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2号)核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308,33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2.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45.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2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4SHA2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0,896.90万元,其中:10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使用57,015.6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33,881.22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631.74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1月,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华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市支行、中信银行常州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显示:“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对项目电站进行运营管理,或在时机合适时对外转让。如果对本项目运营管理,预计内部收益率为8.8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0.07年(所得税后)。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015年度本项目实现净利润为971.87万元。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6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8,179,634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息117,635,926.8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76,359,268股。根据2013年5月17日亿晶光电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持有的股份分得的股利由公司留存,计入资本公积金。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3462,594.86元,母公司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30,976,324.21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68,899,915.59元,分配2014年度股利64,699,759.7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2,679,044,640.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176,480.0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097,632.42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078,847.64元。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

公司董事会已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关于上述高送转议案的表决意向,荀建华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

三、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情况与减持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未发生任何变动,且未来6个月亦无减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高送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持有公司33.33%的股份,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情况,具体如下:

(三)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