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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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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46,579股,发行价格为15.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435,14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564,840.6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6]B026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03月0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首次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3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暂时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鹿港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针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

鉴于上述情况,鹿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鹿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份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以2.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以2.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8日,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46,579股,发行价格为15.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435,14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564,840.6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6]B026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2016年3月15日,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7,056.43万元。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2016年3月1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6年3月17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7,550.00万元,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7,550.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鹿港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鹿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鹿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给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6年3月18日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长钱文龙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投资者的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暂时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暂时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

监事会对此议案形成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理财产品。

监事会对此议案形成意见如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科技”或“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金港湾企优利”20160353期(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号:ZNS20160353

3、内部风险评级:较低风险(一级★)

4、理财期限:35天

5、起息日:2016年3月21日

6、到期日:2016年4月25日

7、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8、收益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9、管理销售费:若实际支付的本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产品年化收益率,则不收取银行管理销售费用;若按产品年化收益率支付后,仍有盈余,则盈余部分作为管理销售费用归我行所有。

10、预期年收益率:3.2%,预计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11、认购金额:10,000万元

12、产品投向:本期理财产品计划投资于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及活期存款、本行存款、他行存款、大额定期存单等)、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AA(含)以上信用债券、PPN、拆出、逆回购、其他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资产管理计划。

13、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4、公司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产品为未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进行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2016年3月17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周玲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周玲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周玲女士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继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周玲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