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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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 2016-02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建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变更相关手续。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注销公明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注销公明分公司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8日(周五)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 2016-02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注销

公明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注销公明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拟投资及注销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一)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智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建学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05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宇顺智能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不含国家限制项目,生产场地另设);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脑、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凭资格证书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

上述信息为拟注册信息,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可以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便于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2、存在的风险

宇顺智能在正式运营后,可能存在经营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政策等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等方式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子公司管理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注销公明分公司的情况

(一)公明分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明分公司(以下简称“公明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5日,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脑、通信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二)注销公明分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公明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一切经营行为需在公司的授权下进行,不能独立对外签署合同进行经营活动,不便于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申请注销公明分公司。

公明分公司注销后,其业务、资质及债权债务等均由公司承继。本次注销公明分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8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8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7日(周四)-2016年4月8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日(周五)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日(周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一)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二)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6日及2016年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姝慧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联系邮箱:ydsz@szsuccess.com.cn

邮编: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余姝慧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51805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9。

2.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宇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 请在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