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4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4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将于2016年4月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406”,证券简称为“国债1406”,是2014年4月3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33元。
二、本所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1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4月5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2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826”,证券简称“天津16Z3”,票面利率3.0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3月2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2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825”,证券简称“天津16Z2”,票面利率2.9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3月2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2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824”,证券简称“天津16Z1”,票面利率2.7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3月2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6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2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823”,证券简称“天津1602”,票面利率2.76%,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3月2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6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2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822”,证券简称“天津1601”,票面利率2.5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3月21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国债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2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10”,证券简称“贴债1612”,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6年6月20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定于2016年3月23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2315”,证券简称“16宝龙债”,发行总额27亿元,票面利率6.2%,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为“徐工租赁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3月23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徐工租赁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徐工租赁”)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徐工租赁”的转让业务。
二、“徐工租赁”设立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徐工优先”,证券代码为“116157”,到期日为2017年4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分期过手还本付息。
三、“徐工优先”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徐工租赁”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徐工租赁”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