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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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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意向协议》终止协议的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6-00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意向协议》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框架意向协议概述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或“公司”)与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国开发展基金投资的有关要求,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合作意向,于2015年11月签署了《投资框架意向协议》。投资项目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扩建及关键动力总成制造、研发一体化项目,投资金额为1.5亿元,投资期限为10年。投资期限内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2%。(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5-062的《关于签署投资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

二、终止协议的原因

由于该项目的投资方式发生变更,经双方同意,自2016年3月17日起,《投资框架意向协议》终止执行。

三、终止协议的内容

合肥城投已投放至公司的1.5亿元资金不再按照原《投资框架意向协议》约定的投资路径退回,合肥城投免除公司1.5亿元投资款偿还义务,同时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均予以终止。该笔资金根据后续国开基金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视同国开基金对公司的借款或投资。

2015年9月2日至2016年3月16日之间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相关税费由公司承担,并于2016年3月16前支付给合肥城投,由合肥城投结清此期间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四、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合肥城投签署的《投资框架意向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投资框架意向协议》的终止只是投资方式发生变化,该笔资金根据后续国开基金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视同国开基金对公司的借款或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合肥城投签署的《投资框架意向协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