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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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05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股票(证券简称:渤海金控;证券代码:000415)、债券(债券简称:13渤租债、15渤租01、15渤租02;债券代码:112188、112279、112284)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自2016年2月2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原预计将于2016年3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现公司申请股票、债券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即预计将在2016年5月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方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Cronos Ltd.少数股权、Global TIP Holdings Two B.V. 100%股权及飞机租赁资产或股权等相关资产。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机构,各中介机构已相继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将于2016年3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

公司预计在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即预计将在2016年5月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且公司拟继续推进相关事项的,上市公司将在3个月期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议案包括所筹划相关事项的内容、目前的进展、承诺复牌时间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如上市公司继续停牌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将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如公司继续停牌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承诺连续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如期复牌。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