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2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06,178,429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6年3月28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5日《关于核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8号),核准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6方股东合计发行932,465,261股并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384,13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等相关公告。
2014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932,465,261股新增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根据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上述932,465,261股中的206,178,429股自新股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另外726,286,832股自新股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上述股份可上市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解禁的部分限售股合计206,178,429股,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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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完成后至今上市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06,285,261股,至今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为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形成。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交易各方协商,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莱州德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湘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徐国海、林翰、胡敏玮、陆海洪、袁奕炯、鲁国兴、刘希、程建安、沈朝晖、白青、丁建平、胡晓虹、王予枫、池淑冬共14 名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均承诺:本次以资产置换方式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没有违背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嘉化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3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6,178,42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7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6,178,429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4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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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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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1、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