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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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0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3月18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皇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1.2亿元的议案》。

本次信托贷款由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皇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皇氏投资公司”)提供贷款1.2亿元,用于参与设立赛领皇氏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6.65%/年,期限为三年,贷款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完毕,公司为该信托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交易涉及的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登载于2016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皇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藏皇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信托贷款由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接受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的委托,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皇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皇氏投资公司”)提供贷款1.2亿元。

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皇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1.2亿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成立日期:2002年2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银国际证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裘强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578.9134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江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西藏皇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纳金路城关花园B区东一排1栋5-3号

法定代表人:滕翠金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近期成立,尚未开展具体的经营活动。

西藏皇氏投资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同主要内容

1.信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2亿元

2.信托贷款期限:三年

3.信托贷款利率:固定利率6.65%/年。

4.本次信托贷款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5.担保措施: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交易涉及的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信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皇氏投资公司 业务的发展,为公司双主业的并购整合,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

2.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新增融资额会提高西藏皇氏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加大其还本付息压力。公司将对借款资金实行管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确保投资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