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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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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3月 22日(周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 年 3月 21 日下午15:00 至2016 年 3月 22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东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2,839,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2,465,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1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73,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邵斌律师、阚赢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142,787,4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0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87,4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2,0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相关主体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142,786,0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4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986,0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45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