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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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口头反馈意见回复及问核事项回复的公告

2016-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口头反馈意见回复及问核事项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6年2月23日和2016年2月2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的口头反馈意见和发行监管部专项问核事项。保荐机构对口头反馈意见和专项问核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慎核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和说明。具体内容请详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口头反馈意见之回复》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问核事项之回复》。公司将督促保荐机构按照要求将上述口头反馈意见回复和问核事项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