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78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2016年3月2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详见2016年3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